招标
“家底贰”装裱采购项目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YN-2024-01-30-1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费泽东0427-32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家底 贰”装裱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家底 贰”装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207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4-01-30-1
项目名称:“家底 贰”装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80.00元
最高限价:310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及要求

01

画框作品装裱及配框

71


绘画作品采用传统手工装裱: (1)托画心:托画心使用传统手工宣纸或皮纸,需要接缝的接缝处小于5毫米,并且接缝处要避开人物脸部或大面积留白处。采用湿拖、飞拖、搭拖工艺最大程度防止画心跑墨,托画心时对开裂、缺损处予以修补方便后续接笔、全色工作,拖好挣平的画心方裁掉部分最小处少于1毫米,方裁后的画心四边误差小于0.5毫米。
(2)镶装:镶装一般采用锦绫、花绫或绢(下用镶料代称),镶装的镶料宽度误差小于0.5毫米,对颜色有特殊要求的可提供手工染色。镜心款镶装后的尺寸可按正常比例(镶料长边宽度为画心宽度的1/10短边宽度为画心长度的1/9)或甲方要求。
(3)覆背:覆背纸全部采用传统手工宣或皮纸,镜心覆背可选择单宣或夹宣,需要接缝的接缝处小于5毫米,双层单宣接缝要错开,覆背后的作品画心颜色不可跑染于镶装的绫绢上。
本次展览所使用的国画框为组装式结构,大体分为外框、透明玻璃、背板。其中,外框材质为全实木材质不得使用插接实木,看面不小于2公分厚度不小于3公分,涂装工艺为质感漆或透明色漆。玻璃选择2毫米厚度,六尺和六尺以上作品可选择透明装裱膜或不覆膜。背板使用全实木龙骨制作,表面采用双面封装二次成型的三合板或3毫米密度板,其中木方规格不小于1.5公分X1.5公分,成品具体尺寸视作品尺寸由甲方提供而定。
油画、版画作品外框选择看面不小于1公分,厚度不小于2公分树脂或全实木材质,涂装工艺为贴皮或金银箔。背板根据画种材质不同,使用油画木龙骨背板和单板相结合的方式,油画木龙骨使用木方规格不小于1.5公分X2公分,版画作品使用密度板单板厚度3毫米。
具体尺寸详见货物需求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2月29日前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131日起至20240202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方式:现场领取(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材料,并进行电话确认)
售价:人民币元3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207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207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均需加盖公章)
2、以上报名材料可发到本公司邮箱并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后果自负(邮箱lnhxysi@163.com).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辽河美术馆)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1824276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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