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洪区清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及粪便处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粉尘
综合处理站
粪便处理
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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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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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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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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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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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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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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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于洪区清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及粪便处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清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及粪便处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57
项目名称:于洪区清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及粪便处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38,000.00
最高限价(元):3,738,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提供对机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的运营服务;
1、负责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分离站运行管理;
(1)负责于洪区位于造化街道、大兴街道内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分离站设施运行管理;
(2)负责接收于洪区两个环卫作业企业机扫车和洗扫车清扫垃圾接收工作;
(3)负责站内设备运行、维修及保养工作;
(4)负责处理后的固化垃圾运输工作,密闭运输到沈阳市老虎冲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运输车辆需满足市环卫主管部门要求,鼓励实施废物资源化利用;
(5)负责运行期间站发生的水费、电费(或采暧费)交纳工作。负责运行期间各类耗材及动力费用;
(6)人员配备要求:操作技工8人、巡检工程师2人 维修工程师2人、运输司机4人(提供资质证书);
2、按《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综合净化处理站作业导则》组织作业和维护;
3、处理标准:设备粉尘、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运行信息监测系统并可数据上传市、区环卫主管部门;
5、负责每月向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分类上报处理量数据(具体格式按甲方要求为准);
6、自觉接受市、区环卫部门监管和进站检查;
7、负责进站机扫车辆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站内及周边2米范围保洁工作。
9、粪便处理车运营管理服务
(1)负责代管运行和粪便接收工作;
(2)负责定点接收于洪区环卫作业企业收集粪便接收工作;
(3)收集地点及收集时间按甲方要求;
(4)粪便处理车处理完成的成品排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5)对粪便处理车进行定期维修、维护;
(6)每月向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分类上报处理量数据(格式按甲方要求为准);
(7)自觉接受市、区环卫部门监管和检查;
(8)负责车辆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9)粪便处理年处理量按实际发生记录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方式: 024-25138000
邮箱地址: mahaonan915@cntcitc.com.cn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柳
电 话: 024-25138000-10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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