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 | 挂牌价 | 本采购项目预算价格为100万元(含税),以折扣率100%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项目竞价大厅中起始报价单位“百分比”以“万元”显示,最小降价幅度为1%(以1万元表示),成交价格为公告报价表各项价格的折扣率,最终项目结算单价为公告报价表各项价格*折扣率。 |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 采购方拟向有运输资质、有经验的运输企业采购储备部分闭环转运服务,作为采购方运力不足的及时补充,保障防疫转运任务的正常运作。中标人根据采购方指定时间、地点和任务要求,派出符合资质和管理要求的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安全、及时完成人员运输工作。 项目预算按《防疫接运车辆报价表》各车型报价作为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各车型单价的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工资、租金、油费、税金等包干费用,及车辆空调及损耗费、夜班出车费、集中隔离司机误工费等),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拟按总预算100万元以下采购(据实结算)。 《防疫接运车辆报价表》 租车需要 车程一 广州/佛山 往返一趟 车型报价 7座商务车 13-15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800元/趟 1000元/趟 1700元/趟 车程二 深圳/东莞 往返一趟 车型报价 商务车 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1100元/趟 1300元/趟 1800元/趟 车程三 珠海 往返一趟 车型报价 商务车 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700元/趟 800元/趟 1100元/趟 车程四 中山市内 往返一趟 车型报价 商务车 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600元/趟 700元/趟 900元/趟 车程五 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口岸分流接运任务车型价格 车型报价 商务车 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1100元/趟 1300元/趟 1900元/趟 车程六 清远/英德 往返一趟 车型报价 商务车 轻客车 大巴车 基础车价 1300/趟 2000元/趟 2700元/趟 车程七 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口岸分流/备用车(指限于机场酒店/机场穿梭) 车型报价 轻客车 基础车价 3000元/天 其他一 附加费用 空调及损耗费 300元/趟 400元/趟 400元/趟 夜班出车费 (出车或返回时间为21:30—次日6:00范围内) 100元/趟 100元/趟 100元/趟 其他二 集中隔离司机误工费 300元/天 备注: (1)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工资、租金、油费、税金、车辆损耗费、营运车辆保险费、夜班出车费、集中隔离司机误工费等全部包干费用,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2)本项目设置一个标的,投标人需同时对所有类别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类别进行报价,每次报价视作对各项统一下浮比率; (3)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和单项总限价,所有类别总报价不得高于总限价; (4)本项目按《防疫接运车辆报价表》各项报价作为起拍价,报价减价幅度为起拍价的1%(即《防疫接运车辆报价表》的各项费用标准统一下浮1%,每次报价以此类推),通过向下竞价并按“价低者得”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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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附件 | 用户需求书.pdf用户需求书.pdf 报名申请书(采购类)-多次报价.doc报名申请书(采购类)-多次报价.doc |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和公开竞价机构. 2.投标人需具备道路经营许可证资质,并符合市际包车客运资质(需提供运输许可证、市际包车客运资质证件)。 3 .为确保应急转运工作正常,投标人须具备一定运输能力,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20辆(提供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员工不少于20人(需提供社保证明),并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道路运输证(提供证件复印件),驾驶员具备相应驾驶资质和从业资格证(提供证件复印件);车辆须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营运车辆交强险外还须有不低于 50 万/座承运险及保额不低于 150 万的第三方责任险(提供保险购买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鉴于疫情防控的严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承担过类似疫情人员分流转运任务经历1年以上的供应商(需提供同类业绩合同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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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网络竞价 |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2-10-17 17:00:00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和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方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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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 ||
账户名称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账号 | 44350401040016913 | ||
交易(开标)时间 | 交易(开标)地点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采购方名称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人代表 | 阮少华 | 注册资本(万元) | 30718.330000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20001980721644 | ||
所属行业类型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所属行业分类 | 道路运输业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23310873 |
座机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时间 | |
项目(标的)意向 | 购买服务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须知: 1.产权交易机构将采购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产权交易机构提请意向方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对可能存 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表明意向方对本次采购的认可和接受,报价结果由意向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中标方不得以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采购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赔偿或补偿。 2.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高 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 3.中标方不按规定时间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采购交易服务费,采购方有权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对中标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不予退回处理,产权交易机构在扣除应收的采购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采购方所有。 4.产权交易机构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方应当对采 购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 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采购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中标方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2、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 3、中标人配置的参加承运车辆、驾驶员需符合《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技术要求。 4、本项目产权中心将联合采购方对意向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详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5、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中标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6、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多次报价方式: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至少以不高于挂牌价报价一次,价低者得(报价减价幅度为:1%)。 |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原件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交易公告、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疫转运补充运力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含合同范本)及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 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中山办事处】中山市兴中道2之1号投资大厦9楼,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0-17 17:00: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备注 |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 江光伟 |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0756-2992728 |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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