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煤场转运及装载业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煤业公司)及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元公司)工作安排,为合理有效管控宁夏煤业公司煤场转运业务,提高服务质量,亘元公司就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枣泉煤矿、红柳煤矿、双马煤矿、石槽村煤矿、梅花井煤矿、宁夏灵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煤矿的煤场转运及装载业务承运商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只有通过准入的承运商,并注册到国家能源电商平台供应商数据库的承运商(提报“亘元公司(煤场转运)”及“亘元公司(煤场装载)”交易关系申请),才有资格参加宁夏煤业公司煤场转运及装载业务的询价活动,现将本次询价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详情及履约时间
(一)煤场装载招标开始时间:预计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二)煤场转运招标开始时间:预计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三)煤场装载项目履约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煤场转运项目履约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招采标段划分
(一)煤场装载
(二)煤场转运
三、控制价
亘元公司将对不同业务类型分别设定控制价,各分项的总和为总控制价。
四、支付方式
中标承运商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亘元公司当月挂账,次月以电汇方式付款至中标承运商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
五、报价要求及控制价格、运价调整及其它要求
(一)郑重提示投标人,要充分研判以下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合理慎重报价:
1.税率变化、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油(气)价格变化、交通管制、超限治理、卫生事件管控、法定节假日;煤矿车辆管理及其他有关车辆安全运行要求。
2.季节及天气变化、环保要求、道路状况。
3.煤场要求的运行时间、生产需要;现场负责人至少一名,车辆连续作业的,人员配置双岗,核算人员一名;产品保护条件、转运车辆车况、车辆设备数量满足生产要求。
4.转运车辆车型为国四标准以上自卸车(枣泉矿矸石转运采用半挂牵引车),同时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装载机车型满足装载5吨以上,装车高度4米以上,配备自称重设备;所有车辆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车和备用车,同时规定配备车辆数必须全部在中选单位名下办理行驶证和营运证,符合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四路摄像)等要求,各煤场常用车和备用车具体数量详见附表。
5.关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管理方式(模式)等。
6.煤矿产量的不确定性,计划量的临时调整影响因素等。
7.煤矿及亘元公司合作的第三方车辆在途管理平台的管理制度、定位、监控、安全管理等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考核制度、管理方式等。
8.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煤损赔付等。
9.随时配合矿方及亘元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任务等。
10.符合运管部门要求。
11.承运商必须给现场有劳务关系的人员购买不低于150万/人的雇主责任险,现场使用车辆每台须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运商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保险应在不高于市场报价的前提下,在亘元公司推荐的保险公司购买。
(二)承运商必须对转运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投标,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元/吨公里或元/吨)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均为含税价。
(三)询价各项目均设置参考量(附件)。
(四)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与柴油价联动,运价按以下方式调整:
1.本次询价内容单价执行油价联动,中标价格以投标截止时点宁夏0#柴油的单价作为基准油价,根据油价变化相应的调整固定综合单价,并以调整后的油价作为新的基准油价,当油价与基准油价相比出现波动时,运价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油价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油价调整公告为准),具体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确认单》作为调整后的结算单价依据。
六、成交(中标)原则
参与询价的承运商,应在考虑了上述报价要求后,对所参与的询价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亘元公司将按照“最低总价中标”及“价格相同,报价时间在先的中标”的原则进行评审。本次投标报价中选原则为总价竞价,最低总价中标,各分项报价按照总价下浮率等比例下浮。
1.首次询价公告时间设定为72小时(紧急询价24小时);至公告截止时间,提供报价的承运商少于3家或所有报价均高于控制价,须发布二次询价,二次询价时间设定为24小时。
2.至二次询价截止时间,报价承运商少于3家的,有效报价最低的承运商中标,如所有报价均高于拦标价则由亘元公司对该询价项目控制价、运量等重要招标因素进行调整后,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3.各矿每项转运业务填写拟定计划量作为询价的参考核算数值,在合同中明确拟定计划量仅为参考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的依据。
4.对投标各单位的总价进行比选,低价者中选,报价为投标单位报总价,系统自动核算项目单价。中选单位在合同中将约定事项及中选的单个项目价格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5.对转运业务询价项目漏报或单个项目报价超出对应的控制价时视为无效报价。
6.出现中标单位弃标的,则由亘元公司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七、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通过准入的承运商在参加具体竞标项目前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向亘元公司缴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承运商直接向国能电子商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承运商在履约年度内如发生因违约等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须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其履约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不少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履约保证金等主要是为了确保承运商在响应询价项目或后期履约时遵守相关规定,相关保证金的后期退还、扣除等管理原则,须按照亘元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财务付款相关流程及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办理,承运商在缴纳保证金前,应了解相关规定,凡按照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的承运商,则视同认可后期退还、扣除保证金相关规定。
八、承运商退出原则
(一)承运商在投标截止前提出退出或弃标的,不影响正常询价(竞价)工作的,可不做禁止投标限制和违约处罚。
(二)承运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放弃中标的,扣除保证金5万元。
(三)承运商若中选装载业务的在中标结果发布后,不允许参与亘元公司动力煤运输业务的询价,若在装载业务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已经中选动力煤运输线路则视同放弃煤场装载业务的中选结果,扣保证金5万元,且不再签订合同。若在装载业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再中选动力煤运输线路则视同放弃动力煤运输业务的中选结果,按照该招标要求扣除投标保证金,且不再签订合同。
(四)承运商在合同签订后如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或其他违约的,自违约事项成立后12个月不允许投标,相应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扣除。
九、特别注意
(一)本招标周期内,转运业务的短名单承运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的转运业务;装载业务短名单承运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的装载业务。如果出现某家承运商即在转运业务短名单又在装载业务短名单,中选某个矿点的装载业务后,不可再投标该矿点的转运业务,否则中选资格作废。
(二)中选四季度煤炭公路运输的承运商不得参与2024-2025年度装载业务的招标;未中选四季度煤炭公路运输的装载承运商在承诺退出煤炭公路运输短名单后,可参加本次装载业务的公开询价。
(三)一经审核,有与煤炭公路运输公路业务相关联的单位,须取消短驳装载业务的投标资格;如发现有开设“煤场”的单位或往年出现偷排、偷盗行为的,均取消相关承运商的所有煤炭短驳业务投标资格。
十、业务联系人
亘元公司业务联系人:
郝文广 联系电话:18195223768
亘元公司招标联系人:
杨 艳 联系电话:15109601220
亘元公司财务联系人:
马 娟 联系电话:13909560532
十一、其他
1.为保证此项目运力组织充分,未在2024年11月4日前准入“亘元公司(煤场装载)”的单位不可参加装载项目的报价;未在2024年11月20日前准入“亘元公司(煤场转运)”的单位不可参加转运项目的报价。发标期间不再做准入。
2.招标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一、项目详情及履约时间
(一)煤场装载招标开始时间:预计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二)煤场转运招标开始时间:预计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三)煤场装载项目履约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煤场转运项目履约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招采标段划分
(一)煤场装载
标段 | 矿点 | 装载机需求数量 | 计划发标时间 |
一 | 灵新煤矿 | 4备1 | 计划2024年10月29日开始,2024年11月20日结束。具体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
二 | 任家庄、红石湾 | 6备1 | |
三 | 梅花井 | 8备1 | |
四 | 石槽村 | 5备1 | |
五 | 枣泉矿 | 7备1 | |
六 | 双马矿 | 5备1 | |
七 | 红柳煤矿 | 10备2 | |
八 | 羊场湾煤矿(一二区) | 12备2 |
(二)煤场转运
标段 | 矿点 | 自卸车需求数量 | 计划发标时间 |
一 | 任家庄、红石湾 | 11备1 | 计划2024年11月20日开始,2024年12月10日结束。具体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
二 | 羊场湾、灵新矿 | 36备3 | |
三 | 梅花井、石槽村 | 28备3 | |
四 | 枣泉矿 | 21备2 | |
五 | 双马矿 | 10备1 | |
六 | 红柳煤矿 | 25备2 |
三、控制价
亘元公司将对不同业务类型分别设定控制价,各分项的总和为总控制价。
四、支付方式
中标承运商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亘元公司当月挂账,次月以电汇方式付款至中标承运商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
五、报价要求及控制价格、运价调整及其它要求
(一)郑重提示投标人,要充分研判以下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合理慎重报价:
1.税率变化、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油(气)价格变化、交通管制、超限治理、卫生事件管控、法定节假日;煤矿车辆管理及其他有关车辆安全运行要求。
2.季节及天气变化、环保要求、道路状况。
3.煤场要求的运行时间、生产需要;现场负责人至少一名,车辆连续作业的,人员配置双岗,核算人员一名;产品保护条件、转运车辆车况、车辆设备数量满足生产要求。
4.转运车辆车型为国四标准以上自卸车(枣泉矿矸石转运采用半挂牵引车),同时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装载机车型满足装载5吨以上,装车高度4米以上,配备自称重设备;所有车辆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车和备用车,同时规定配备车辆数必须全部在中选单位名下办理行驶证和营运证,符合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四路摄像)等要求,各煤场常用车和备用车具体数量详见附表。
5.关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管理方式(模式)等。
6.煤矿产量的不确定性,计划量的临时调整影响因素等。
7.煤矿及亘元公司合作的第三方车辆在途管理平台的管理制度、定位、监控、安全管理等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考核制度、管理方式等。
8.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煤损赔付等。
9.随时配合矿方及亘元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任务等。
10.符合运管部门要求。
11.承运商必须给现场有劳务关系的人员购买不低于150万/人的雇主责任险,现场使用车辆每台须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运商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保险应在不高于市场报价的前提下,在亘元公司推荐的保险公司购买。
(二)承运商必须对转运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投标,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元/吨公里或元/吨)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均为含税价。
(三)询价各项目均设置参考量(附件)。
(四)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与柴油价联动,运价按以下方式调整:
1.本次询价内容单价执行油价联动,中标价格以投标截止时点宁夏0#柴油的单价作为基准油价,根据油价变化相应的调整固定综合单价,并以调整后的油价作为新的基准油价,当油价与基准油价相比出现波动时,运价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油价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油价调整公告为准),具体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确认单》作为调整后的结算单价依据。
油价相对基准油价变动百分比(X) | 运价调整百分比 |
-10% | 运价不做调整 |
X=10%或X=-10% | 运价相应增加3%或降低3% |
X>10%或X<-10% | 每增加1%或每减少1%,运价相应增加或降低0.3% |
六、成交(中标)原则
参与询价的承运商,应在考虑了上述报价要求后,对所参与的询价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亘元公司将按照“最低总价中标”及“价格相同,报价时间在先的中标”的原则进行评审。本次投标报价中选原则为总价竞价,最低总价中标,各分项报价按照总价下浮率等比例下浮。
1.首次询价公告时间设定为72小时(紧急询价24小时);至公告截止时间,提供报价的承运商少于3家或所有报价均高于控制价,须发布二次询价,二次询价时间设定为24小时。
2.至二次询价截止时间,报价承运商少于3家的,有效报价最低的承运商中标,如所有报价均高于拦标价则由亘元公司对该询价项目控制价、运量等重要招标因素进行调整后,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3.各矿每项转运业务填写拟定计划量作为询价的参考核算数值,在合同中明确拟定计划量仅为参考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的依据。
4.对投标各单位的总价进行比选,低价者中选,报价为投标单位报总价,系统自动核算项目单价。中选单位在合同中将约定事项及中选的单个项目价格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5.对转运业务询价项目漏报或单个项目报价超出对应的控制价时视为无效报价。
6.出现中标单位弃标的,则由亘元公司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七、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通过准入的承运商在参加具体竞标项目前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向亘元公司缴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承运商直接向国能电子商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承运商在履约年度内如发生因违约等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须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其履约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不少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履约保证金等主要是为了确保承运商在响应询价项目或后期履约时遵守相关规定,相关保证金的后期退还、扣除等管理原则,须按照亘元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财务付款相关流程及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办理,承运商在缴纳保证金前,应了解相关规定,凡按照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的承运商,则视同认可后期退还、扣除保证金相关规定。
八、承运商退出原则
(一)承运商在投标截止前提出退出或弃标的,不影响正常询价(竞价)工作的,可不做禁止投标限制和违约处罚。
(二)承运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放弃中标的,扣除保证金5万元。
(三)承运商若中选装载业务的在中标结果发布后,不允许参与亘元公司动力煤运输业务的询价,若在装载业务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已经中选动力煤运输线路则视同放弃煤场装载业务的中选结果,扣保证金5万元,且不再签订合同。若在装载业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再中选动力煤运输线路则视同放弃动力煤运输业务的中选结果,按照该招标要求扣除投标保证金,且不再签订合同。
(四)承运商在合同签订后如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或其他违约的,自违约事项成立后12个月不允许投标,相应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扣除。
九、特别注意
(一)本招标周期内,转运业务的短名单承运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的转运业务;装载业务短名单承运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的装载业务。如果出现某家承运商即在转运业务短名单又在装载业务短名单,中选某个矿点的装载业务后,不可再投标该矿点的转运业务,否则中选资格作废。
(二)中选四季度煤炭公路运输的承运商不得参与2024-2025年度装载业务的招标;未中选四季度煤炭公路运输的装载承运商在承诺退出煤炭公路运输短名单后,可参加本次装载业务的公开询价。
(三)一经审核,有与煤炭公路运输公路业务相关联的单位,须取消短驳装载业务的投标资格;如发现有开设“煤场”的单位或往年出现偷排、偷盗行为的,均取消相关承运商的所有煤炭短驳业务投标资格。
十、业务联系人
亘元公司业务联系人:
郝文广 联系电话:18195223768
亘元公司招标联系人:
杨 艳 联系电话:15109601220
亘元公司财务联系人:
马 娟 联系电话:13909560532
十一、其他
1.为保证此项目运力组织充分,未在2024年11月4日前准入“亘元公司(煤场装载)”的单位不可参加装载项目的报价;未在2024年11月20日前准入“亘元公司(煤场转运)”的单位不可参加转运项目的报价。发标期间不再做准入。
2.招标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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