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开庭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开庭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采购互联网开庭设备一台(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供货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实现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互联网庭审平台对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8年度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周永刚、王秀枝、宋锦山组成。
评审组长: 王秀枝。
五、谈判文件递交情况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
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4时30分
到截止时间,递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为3家,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为3家。
六、开标情况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
3、参加人员
1)采购人代表:宋锦山
4、验证情况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验证情况:
各供应商均出席开标会,所出示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及法人的身份证均有效。
2)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各供应商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3)谈判文件密封情况:
各供应商检验了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均良好,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
4)谈判文件启封及开标:
各供应商均符合要求。
七、启封谈判文件同时宣读了各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为:
序号 |
供应商 |
谈判报价(元) |
1 |
北京联华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
249600 |
2 |
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3 |
张家口市科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49900 |
八、评标办法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进行评定。
九、谈判文件评审
谈判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经商务评议和技术比较,在谈判小组和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排序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最终报价 |
报价排序 |
1 |
北京联华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
248000 |
1 |
2 |
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8500 |
2 |
3 |
张家口市科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49000 |
3 |
十、 中标单位的确定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评审,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3名,排名如下:
第1名:北京联华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第2名: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3名:张家口市科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单位:北京联华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