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22024030600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22 15:4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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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KCSJZHPG2022[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山东电工电气重庆泰山环保迁建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1.4.1条第二款对要求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3年疫情影响2021年解封后,众多企业因为现金流和经济下行影响可能存在某年度财务指标为亏损状态,在全国招标文件中,仅重庆及少部分省市有要求财务不亏损才能投标,绝大部分项目都需要通过招投标确定服务单位,按此逻辑,是不是某企业在某年度出现亏损后就应该直接关停?宣布破产清算?恳请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调整条款!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2.本次招标是否包括边坡挡墙设计? 回复:不包括。 提问3.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 回复: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4.请提供原有一期原施工图,以复核新建建筑后,原给排水消防系统(水池、消防水泵房、管网)能否满足其要求? 回复:已提供,详见随答疑补遗一起发布的附件。 提问5.规划条件函《渝规渝北条件(2019)0048号》“唐家沱组团N分区N2-3-1/02(部分)的海绵城市指标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8%,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请提供一期项目原海绵城市施工图,以便核实能否满足新建后的要求。 回复:已提供,详见随答疑补遗一起发布的附件。 提问6.3.2.5条中第(2)条,“各阶段成果报建/报审及技术咨询费、各阶段设计专家评费、勘察设计总包管理费、图文资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是否包含各类设计文件需要的第三方审查单位的审图或者评审费用? 回复:不包含。正常审图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但因中标人原因而发生的复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提问7.资审部分或者商务部分的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是否可以共用
回复:用于资格审查部分的业绩,若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可以共用。用于商务部分加分的业绩,若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可以共用。但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提问8.商务部分设计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能共用不 回复:详见提问7回复。 提问9.质疑1: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要求之一,因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相关材料应当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之规定,不管企业亏赢、交税多少,都不能被认定为资格不符,否则容易造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是“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没有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或者不亏损”;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之规定,因此“不亏损”等规模条件,是不能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的。
从设计本身特点来看,良好的履约能力主要因素在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技术实力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且在重庆市场上最新的类似项目招投标中也有众多项目未提出类似的要求;为了招标人能选择更优秀的服务单位,同时给更多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平等机会,建议取消对投标人财务具体指标,更改为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其他要求(1)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⑦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以上工艺专业具体指的是哪些工艺,职称证上需明确XX工艺吗?
回复:未明确要求具体工艺专业,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即可。
质疑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投标人业绩与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设计业绩能否重复使用?
回复:详见提问7回复。 质疑4、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是否可重复使用?
回复:详见提问7回复。 提问10. 1、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工程类别为:工业建筑工程。请明确工业建筑工程包含的业绩范围,具体包含哪些?按照一般定义工业建筑:供人民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可分为通用工业厂房和特殊工业厂房。 按工业类别分类包括。化工厂房、医药厂房、纺织厂房、冶金厂房、水塔、烟囱、厂区内栈桥、囤仓、供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产品并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建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须在工业区内配套设置的建筑物,包括宿舍、食堂、管理楼、垃圾站、变配电所、雨水泵房等。 产业园相关项目业绩是否也可以算作工业建筑工程?请明确范围。 回复:工业建筑工程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和各种工业构筑物,包括各种行业所需要的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分为厂房、仓库、辅助附属设施。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项,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设计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每具有 1 个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 ( 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其中设计负责人,是指资格审查部分的项目总负责人,还是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 回复:指资格审查部分的项目总负责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未明确勘察负责人相关资格要求,请明确。 回复:未对勘察负责人设置资格要求。
提问11.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若可以,是否能以返聘合同加退休证代替社保证明? 回复:不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提问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公司,即可为合格的投标人。 若如此要求企业财务状况,是否可理解为对近年有营业收入有亏损的企业的歧视和区别对待?难道每家企业都能保证年年无亏损的情况吗?强烈建议取消此不平等财务要求! 回复: 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13.技术部分评分 (A) 标准中“机电设计”:设备用房布置是否完整、合理,提供机电各专业设计说明及主要设备用房详细布置图;普通用电及消防用电可以根据方案进行计量,因无明确的工艺部分的用电需求,该部分不能完整及合理的设计主要设备用房的详细布置图,建议取消该部分条件。就算提供了工艺部分的用电需要因未和建设单位沟通也不能按业主的需求来布置,该部分内容可由中标单位确定后多次跟业主单位沟通确定后再进行设计。 回复: 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14.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业主代表和专家人数! 回复: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1.4.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修改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亏损。” 2.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3.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修改为
以上补遗涉及招标文件对应表述之处一并按本补遗内容进行更正,不再一一更正说明,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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