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
2.2 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2-184
2.3 投资金额:约1347.1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涉及兰考县东坝头镇和谷营镇爪营污水处理站及收水管网改造,对以上镇区及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
一标段: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工程三期(EPC+OM);
二标段: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工程三期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3年的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2.建筑安装部分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和设备单机调试、污水管网敷设及改造;3.设备采购、联合试运转及工程设施试运行;4.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站点运营管理(不含管网运营维护)。
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建设期180日历天,运营期3年;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二标段(监理标段):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10 运作模式:EPC+OM。政府出资进行项目建设,中标人负责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期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人在兰考县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政府支付运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师;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投标人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5.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3.6.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4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投标人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6.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lkxggzy.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lkxggzy.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法
7.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核查随机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考县普惠金融中心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7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460692777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2
附件下载: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
2.2 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2-184
2.3 投资金额:约1347.1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三期,涉及兰考县东坝头镇和谷营镇爪营污水处理站及收水管网改造,对以上镇区及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
一标段: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工程三期(EPC+OM);
二标段: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示范工程三期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3年的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2.建筑安装部分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和设备单机调试、污水管网敷设及改造;3.设备采购、联合试运转及工程设施试运行;4.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站点运营管理(不含管网运营维护)。
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建设期180日历天,运营期3年;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二标段(监理标段):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10 运作模式:EPC+OM。政府出资进行项目建设,中标人负责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期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人在兰考县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政府支付运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给排水公用设备师;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投标人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5.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3.6.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4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应提供投标人及上述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6.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lkxggzy.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lkxggzy.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法
7.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核查随机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考县普惠金融中心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7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460692777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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