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2标项目部需对外委托一家单位对招标人提供的铣刨料进行破碎筛分加工,项目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批准实施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招标及管理单位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工程分公司 |
使用项目 |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2标项目部 |
资金来源 |
项目部工程计量款 |
项目内容 |
铣刨料破碎筛分加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包件划分 |
共设置1个包件 |
三、包件划分及内容清单
包件名称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投产要求 |
A包件 |
水稳层铣刨料、沥青层铣刨料破碎筛分加工 |
吨 |
300000 |
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加工生产线建设,并正式投产。 |
注:原材料均由招标方项目部负责安排装运至加工点。 |
说明:(1)以上为预估数量,仅做参考。最终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不得以实际数量差异视为招标方违约。
(2)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星星峡镇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2标项目部综合场站。
(3)加工周期: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相关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设备,投入的设备必须满足招标人施工生产需求、环保要求和质量要求,加工生产出的成品料必须满足招标方项目施工所需,不得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及供应量不足的情况。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保证中标后能按时调配进场。
4.投标人需配备足够的操作人员能满足本项目24小时轮流作业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中,无不良记录。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8.同一包件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9.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2.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3.1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3.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3.3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备注:G30连霍高速XHGJ-2标铣刨料破碎筛分标书费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10时30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0时30分至2024年7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人定于2024年7月23日10时30分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进行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八、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23日10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30连霍高速XHGJ-2标铣刨料破碎筛分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其他
CA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查看软件下载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工程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4号2栋12层1235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028-85259323/李先生 19136352336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