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日新路、柏枧山路、莲西路、锦绣路合围地块场平工程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4.3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gc-gk-2024541001
预算金额254.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工0563-2626922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4.34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红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项目名称

日新路、柏枧山路、莲西路、锦绣路合围地块场平工程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XCS-GC-GK-2024541001

开标时间

2025122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鸿越大道58号鑫越商务中心中间二楼东

投标报价:2543433.8元

工期: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1.17

项目负责人:王红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8806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晟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景德路与兴隆路交叉口力达紫御府15 幢3-7号商铺

投标报价: 2585172.62元

工期: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9.05

项目负责人:赵亚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9216140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水阳江西大道138号东方大厦2902室

投标报价:2589424.17元

工期: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8.84

项目负责人:何园园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2221447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宣城市磐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资料无效,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远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无效,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富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人脸识别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6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工(招标人)、岑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626922(招标人)、13093606367(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