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介机构10家中标公示
金额
4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8】-政采-公开-009-01
预算金额40.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471-466935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介机构10家中标公示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介机构10家中标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 (呼公交易【2018】-政采-公开-009-01)
二、采购人: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 绩效评价中介机构10家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六、监督人:
七、成交供应商:
中标单位 中标价格
内蒙古铭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00%

呼和浩特市东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0.00%

内蒙古普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0.00%

内蒙古盛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0.00%

内蒙古乾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5.0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

100.00%

内蒙古济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0.00%

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00.00%

内蒙古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40.00%

八、评标委员会: 王瑞英、张冬梅、曹美香、李哲、云宝峰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2018年05月07日2018年05月14日

十、承办人: 郝瑞 承办人电话:0471-4669352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0471-4669378。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471-6959184。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7)质疑或投诉材料一式三份。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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