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态势感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2zfcg1110(s)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态势感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JC-2022ZFCG1110(S)
1.2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态势感知项目
1.3项目预算:65万元
1.4最高限价: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提供校园态势感知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按项目需求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3号电梯进入)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盖章版招标文件: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招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文档,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电子文档用于评审和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6.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各供应商若想自行踏勘的,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自行踏勘的,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不参加现场勘察的视同对现场的一切情况均已掌握,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投标人,请至少提前1个日历天联系勘察现场联系人,并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对于不提前联系或不按要求而无法进校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2051856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方式:025-89668043 
项目联系人:陆老师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
联系方式:025-58835827-8033
项目联系人:郑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