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常设展厅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金额
1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常设展厅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6-88-01-71847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常设展厅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8-440306-88-01-7184710011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是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6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 经办人: | 吴工 |
办公电话: | 88124894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713826253 | 电子邮箱: | sjglzxzbz@163.com |
通讯地址: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018-440306-88-01-71847101101Y | ||
标段名称: |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常设展厅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2-27 18:00 | ||
招标部分估价: | 168 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908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招标范围 包含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常设展厅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所有投资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二、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已有的《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展陈概念方案》提出优化思路,形成“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主题展区的优化设计方案; (2)完成“科技安全”主题展区的空间人流动线规划、布展设计、展品展项设计、教育活动方案等; (3)完成网上科技馆本主题展区内容数字化的规划,包括展区、分展区和展品的视频介绍、动画演示、图片、说明文本等的规划,形成相关内容制作的详细任务书; (4)完成满足相关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编制,并协助相关申报评审工作; (5)协助后续深化设计、制作和施工工作的开展; (6)其他相关服务。 | ||
招标范围: | 其他; | ||
主要投标成果: | 无 | ||
工程地址: | 深圳科技馆(新馆)地点位于光明区光明大道(规划)与光辉大道(规划)交叉口西北侧。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0 万元 |
投标周期: | 20 | 投标补偿: | 本项目无落标补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项目概况: | 深圳科技馆(新馆)地点位于光明区光明大道(规划)与光辉大道(规划)交叉口西北侧。新建总建筑面积128276平方米,其中地上83676平方米,地下44600平方米。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项制作及安装、布展工程及专业设备购置(科普特效影院设备及智慧科技馆信息化服务系统等)。展教工程可研批复投资9081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以“创新未来”为展示主题,打造全球首个数字文明创新科技馆,其中包含“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常设展厅,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位于建筑主体三层内,展项制作及安装、布展等工程费用合计约2400万元(最终以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重要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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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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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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