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心理援助热线一体化试点工作网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3.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nzb2024110601
预算金额4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NZB2024110601
  项目名称:深圳市心理援助热线一体化试点工作网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31,2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1,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报名材料:投标单位资质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股权架构证明(可在网上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207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4:00(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207室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我院发送的通知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内进行报名。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见下方要求)至我院招投标系统网站:https://id.szknyy.com:8989,从供应商登录端口进入(供应商请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2927534/15768760904(仅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相关咨询服务,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下方项目联系人)。
  (二)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被授权委托人社保参保证明文件及工作证明文件。
  5.股东成员名单资料。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中之一即可。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事项
  1.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院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院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无模板,需供应商自行提供),扫描件先行发送至招标管理办公室邮箱(zbb@skh.net),《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为投标地点,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2927534/15768760904)。
  3.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关于接受报名及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755-82927534
  (二)项目具体情况咨询联系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755-82920154
  (三)本院监督投诉联系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女士、0755-82924261
  
深圳市康宁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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