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溧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委托单位:南京溧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南京溧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报废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ZBDL-2024-35 | |
报名 | 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请意向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室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报名文件。 | |
现场勘察 | 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290-23号附近(中山东路环卫停车场) 联系人:邓宇飞 联系电话:025-56231509 | |
处置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协议处置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 |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意向方。 | ||
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文件配件明细表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编号 | 宁永信评报字〔2024〕1028号 | |
处置条件 | 处置价格(元) | 废铁:1.55元/公斤;废不锈钢:4元/公斤;废铝合金:1.25元/公斤;废塑料:2元/公斤,本次报价以废铁为基准,其余按照评估价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交清全部处置款后,才能取得处置资产所有权 | |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 《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其他条件 | 处置资产一次性整体处置,所有清理、拆卸、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均由买售方承担,如逾期须经转让人同意。 |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 (1)如果意向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 (2)如果意向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如意向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带委托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 | |
竞拍时间 | 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会议室 | |
其他说明 | 1、处置方承诺:对本次处置标的拥有合法所有权,处置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资产处置信息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收费标准:采取竞价形式处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
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须从意向受让方账户(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从自然人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作未提交保证金处理,不予接纳其参与竞价,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名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开户行:南京银行溧水支行 账号:0181 2600 0000 0190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意向受让方不予接纳其参与竞价,后果自行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文件时并将保证金汇款证明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吕思雨 |
联系电话 | 025-56228353 | |
联系及报名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室 | |
处置方联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邓宇飞 |
联系电话 | 025-56231509 | |
联系地址 | 南京溧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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