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2023年辛口镇东淀蓄滞洪区当城路灾后修复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碎石混合料采购询价函
询价方案编号:FA00000051338(ZZYHJCGS-202406-017-YH)
1.询价条件
天津市2023年辛口镇东淀蓄滞洪区当城路灾后修复养护工程现需沥青混合料、碎石混合料材料一批,用于天津市2023年辛口镇东淀蓄滞洪区当城路灾后修复养护工程,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询价,诚邀各单位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2023年辛口镇东淀蓄滞洪区当城路灾后修复养护工程,共计2.842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修复养护和零星小修工程等工作。
项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
2.2 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询价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预计供货期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沥青混合料 |
AC-13 |
吨 |
1432 |
13 |
甲方通知为准 |
项目所在地 |
|
2 |
沥青混合料 |
AC-16 |
吨 |
1637 |
13 |
甲方通知为准 |
项目所在地 |
|
3 |
碎石混合料 |
石灰粉煤灰碎石(6:14:80) |
吨 |
6446 |
13 |
甲方通知为准 |
项目所在地 |
|
注:1、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
2、以上为目前开展工作暂定材料数量和规格,具体以实际需要发生的数量为准。
3、购买方有权视工程需要情况进行调整采购数量,出卖方应予配合。在现场施工进度不达预期或质量不达标准时,购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2.3质量标准:材料满足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2.2.4报价要求(注明税率):单价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调整。
执行价税分离,履约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请已参与本方案的供应商按报价要求在系统完成报价,报价单务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金额务必与系统报价金额一致。本次询价限总价为199万元,参与的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2.5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结算方式为月结,结算金额按照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期材料实际收货数量乘以材料单价确定,乙方应在结算单签认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甲方在收到项目业主计量支付后,支付乙方本次结算金额。
2.2.6验收方式:乙方负责供应甲方所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2天内给予调换,并承担往返的运费。
如甲方对乙方所供的材料数量有异议的,甲方可随机进行抽检,抽检方式:甲方按乙方送货单信息对乙方运输车辆内物资进行复核。
询价人不组织预备会,建议报价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项目联系人见下文),报价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报价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报价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询价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经销商)。
3.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咨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4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4.报价人注册
报价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5.参与方式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次询价公告将于2024年7月2日发布,请参与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6日18:00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参与响应,本次询价报价阶段为2024年7月9日18:00截止,请已参与本方案的供应商按报价要求在系统完成报价。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报价文件,询价方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7.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A座9层
联系人:祁女士
电 话:18279183265
邮 箱:18279183265@163.com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报价单(询价方案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单位 |
到场不含税单价(元)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说明:以上不含税总金额: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税额 元(大写:);价税合计: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 |
注:1、到场不含税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
2、以上为目前开展工作暂定材料数量和规格,具体以实际需要发生的数量为准。
3、购买方有权视工程需要情况进行调整采购数量,出卖方应予配合。在现场施工进度不达预期或质量不达标准时,购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报价人: (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