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3.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w-ak-cg-202325
预算金额123.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晨15591559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325
项目名称: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7,820.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7,820.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7,820.1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1237820.17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1,237,820.17
1,237,820.1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洪山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49736610@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投标报名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电子邮箱发送资料报名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⑤“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⑥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洪山镇兴隆社区二组
联系方式:1559451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东段御景华府3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155915596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话:15591559688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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