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防暑药品套盒”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419.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防暑药品套装采购(项目编号:GKXJ-CL2024-001)
二、询价物资清单: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估算数量 | 备注 |
1 | 2024年防暑药品套装 | 风油精 12毫升、藿香正气液10*10 毫升、清凉油6 克 | 套 | 2419 | 藿香正气液不含酒精,所有产品生产日期应为 2024年4 月以后生产。 |
三、相关要求
1.交货地点:郑州车辆段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成交后7日内供货,成交方需要做出交货时间承诺。
3.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以实际成交数量结算。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
4.此次报价含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保险费。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
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近三年无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事故。若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单位责任,并由成交单位赔偿相应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5.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无不良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须附声明)。
6.药品套装使用纸盒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藿香正气液、风油精、清凉油三种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单位名称,还应注明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外包装为硬质纸箱,每箱不超过 100 套,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应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7.藿香正气液(不含酒精)技术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风油精技术标准应符合《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编号:WS3-B-1708-94-2004;清凉油技术标准应符合《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编号:WS3-B-0144-89。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不予接收。
2.提交报价单原件(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到货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上述证明材料,以特快专递形式或密封送达郑州车辆段安全科424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所有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⑴询价单位。⑵询价项目名称。⑶项目编号及标段。⑷报价企业名称和地址。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文件,报价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4.在报价资料中,如某种产品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成交。
5.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6.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如有变动以实际开标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详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路郑州车辆段(安全科)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76-68376842
电 话:13838567324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路郑州车辆段
七、采购规则: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金最大(可使用其他条件,如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等等)的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车辆段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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