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调度室施工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ny-2024-1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勇0991-2365975
招标代理机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调度室施工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调度室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调度室施工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149
三、招标内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决定建设矿业公司调度室,实现整体集成白石湖煤矿、巴里坤马朗煤矿、东二矿、运销公司等区域调度室数据,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实时掌握各煤矿生产运营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对信息网络基础、调度室机房装修、调度室大屏幕、操作台、模块化机房、UPS供电、视频监控、环网建设、会议系统等进行整体建设。要求建设完成后,对各煤矿调度室、运销公司数据进行对接,实现煤矿调度室展示、运销公司与矿业公司调度室展示一致,但操作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项目建设地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办公楼现场。
四、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4、投标方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的模块化机房、大屏幕建设等智能化相关大型集成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有效业绩证明,另请提供客户的使用评价反馈证明。无法提供合同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6、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报价内容。
7、投标方产品所投标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且为投标方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
9、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且具有已完成本类别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还需有相关专业安全证书。
10、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从事同等规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现场踏勘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对招标人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进行对接、交流,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模式,否则在评标期间,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投标资格。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6)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此项目须来现场投标,参加开标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查验。
六、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79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元。
八、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购买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1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442386004@qq.com,跨月不予开具发票)。
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79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80000元)
单位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6101040004666
十、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2:00)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6: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冯勇        电话:0991-2365975    邮箱:442386004@qq.com
技术联系人:彭飞        电话:13863790431    
注册及退保证金联系人:薛淑粉         电话:18193385485
十五、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十六、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七、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hnygf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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