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
蚌埠东海织带有限公司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01包)评标结果公示
一、蚌埠东海织带有限公司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招标编号:GN2017-07-1093),于2017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包:牛皮箱板纸
第一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0580元
第二名:合肥百禾纸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4283元
第三名:蚌埠市创鼎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4283元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