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蚌埠卷烟材料厂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01包)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309.0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17-07-1093
预算金额309.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309.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蚌埠卷烟材料厂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01包)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蚌埠东海织带有限公司箱板纸等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01包)评标结果公示

一、蚌埠东海织带有限公司烟用原辅材料供应商入围(招标编号:GN2017-07-1093),于2017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包:牛皮箱板纸

第一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0580元

第二名:合肥百禾纸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4283元

第三名:蚌埠市创鼎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94283元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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