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金泉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国红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8
公告正文

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高阳审批字[202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污染专项资金及水污染奖励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共建设集水池18座(含提升泵),铺设DN100PE的有压管道8100米,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8603米(主支管),铺设DN400HDPE双壁波纹管5734米(主管),同时建设生态坑塘工程3个。 2.3建设地点:高阳县孝义河12个傍河村共涉及3个乡镇(含锦华街道办),具体村庄分别是:锦华街道办史家佐村、西田果庄村、东田果庄村、岳家佐村、北圈头村、骆家屯村;邢家南镇南于八村、南路台村、留祥佐村、赵官佐村、斗洼村;西演镇南圈头村,共12个村。 2.4监理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河北省及保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1 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 人,具备: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文件中所附查询截图的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以上名单名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5 09:002021-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 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高阳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邮编:

071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金泉

联系人: 田国红
电话:

0312-6631012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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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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