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2-5-3-0324
二、项目名称: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绵阳汉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游仙区石马电梯工业园
成交金额: 63,600.00 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物资名称 |
型号/参数(或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 |
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将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进行集成设计及安装调试,具体要求: |
5 |
12,720.00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潘海峰、谌怡、曹盖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858.60 元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服务) |
成交金额≤100 |
1.35% |
100<成交金额≤500 |
0.72% |
500<成交金额≤1000 |
0.405% |
1000<成交金额≤5000 |
0.225% |
5000<成交金额≤10000 |
0.09% |
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 |
|
最低400元/单,最高(封顶)20万元/单 |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
联系方式:2489043 (联系人:谌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民品楼三楼
联系方式:0816-2484091、13608119527 (联系人:李海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816-2484091、13608119527
2022年06月13日
附件:询比(公告)采购文件2022-5-3-0324(发售版).doc询比(公告)采购文件2022-5-3-0324(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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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2-5-3-0324 |
项目名称: | 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 |
采购人: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 | 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将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进行集成设计及安装调试,具体要求:★1.提供同轴脉冲形成线的绕线骨架及支撑平台,骨架绝缘且重量不重于1kg。★2.制作同轴脉冲形成线与脉冲传输线的高频高压连接头:要求接头连接处脉冲耐压大于30kV,可确保15ns前沿的脉冲无损传输。★3.闸流管所需热丝电源及触发提供相应BNC接口,耐压不小于2kV。★4.单套模块需绕不少于5根脉冲形成线,每根脉冲形成线均需制作电缆接头。★5.安装调试触发模块达到前述设计指标。 | 套 | 5 | ①本采购项目属于一个包件,包件号为1,包件名称为“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②详细技术及商务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对应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2.1 | 采购人 |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 联系人:谌怡 电话:2489043 |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民品楼三楼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816-2484091、13608119527 | ||||||||||||||||||
2.4 | 采购预算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 ||||||||||||||||||
2.5 | 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 ||||||||||||||||||
2.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2.6条不适用。 | ||||||||||||||||||
5.1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
5.1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 | ||||||||||||||||||
7.1 | 澄清或修改的通知方式 | 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 ||||||||||||||||||
12.2 | 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此条不适用。 | ||||||||||||||||||
12.8 | 评审细则得分标准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此条不适用。 | ||||||||||||||||||
14.2 | 报价方式 | 1.报价方式: 项目现场完税价 报价应以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基础,完成全部部署、实施并通过正式验收且所有相关服务履行完毕为完整范围。价格中应包含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及全套技术资料、附件、辅材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组件,以及与之相关发生的所有税费的总价。 2.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询比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询比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仅有1次报价,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没有再次报价的机会。 | ||||||||||||||||||
14.6 | 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 | 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 2.在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时,询比供应商需对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申明与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此外,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造成评审小组评审不便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 ||||||||||||||||||
17.1 | 询比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 | 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 ||||||||||||||||||
18.1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 ||||||||||||||||||
19.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2份 | ||||||||||||||||||
24.1 | 成交公告媒体 (公告邀请方式) | 本项目成交公告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发布。 | ||||||||||||||||||
26.1 | 合同甲方 | 采购人,即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 ||||||||||||||||||
27.1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
33.1 | 提出询问方式 | 供应商询问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816-2484091、13608119527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邮编:621999)。 | ||||||||||||||||||
34.3 | 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前往下述通讯地址当面送达原件; (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至下述通讯地址,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质疑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赛远。 联系电话:0816-2485117。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邮编:62199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35.1 | 投诉方式 | 投诉受理单位: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相关规定,投诉受理单位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邮政编码:621000。 地 址:绵阳市绵山路6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40.1 | 代理服务费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产品属性:服务 成交金额 (万元) 取费标准 (货物) 取费标准 (服务) 成交金额≤100 1.35% 1.35% 100<成交金额≤500 0.99% 0.72% 500<成交金额≤1000 0.72% 0.405% 1000<成交金额≤5000 0.45% 0.225% 5000<成交金额≤10000 0.225% 0.09%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 账 号:2308 4151 0910 0007 095 注:代理服务费不足400元,按400元/单收取,最高20万元/单。 | 成交金额 (万元) | 取费标准 (货物) | 取费标准 (服务) | 成交金额≤100 | 1.35% | 1.35% | 100<成交金额≤500 | 0.99% | 0.72% | 500<成交金额≤1000 | 0.72% | 0.405% | 1000<成交金额≤5000 | 0.45% | 0.225% | 5000<成交金额≤10000 | 0.225% | 0.09% |
成交金额 (万元) | 取费标准 (货物) | 取费标准 (服务) | ||||||||||||||||||
成交金额≤100 | 1.35% | 1.35% | ||||||||||||||||||
100<成交金额≤500 | 0.99% | 0.72% | ||||||||||||||||||
500<成交金额≤1000 | 0.72% | 0.405% | ||||||||||||||||||
1000<成交金额≤5000 | 0.45% | 0.225% | ||||||||||||||||||
5000<成交金额≤10000 | 0.225% | 0.09% | ||||||||||||||||||
补充条款 | ||||||||||||||||||||
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2 | 样品要求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 ||||||||||||||||||
3 | 特别说明 | 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供应商可选择推荐品牌型号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 |
询比报价总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或进度】 | 询比保证金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例如“XX元,电汇” 】 | 【如无备注可填写“无”】 |
内容 | 简要描述 | 数量或计价方式、标准 | 单价 | 分项合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总价 |
序号 | 指标项 | 采购文件需求要求 | 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供应商的商务或其他响应 | 偏离说明 | 相关技术支持材料及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或页码 |
【填写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 | 【填写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 | 【填写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对该条文的技术参数或性能响应或者供应商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 | 【填写:正偏离、满足或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说明】 | 【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本项目中拟任岗位 | 相关资质认证 | 主要项目经验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年龄 | 本项目拟任职 | 单位任职时间 |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
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 | |||||||
人员优势及特长: | |||||||
人员其他情况介绍: | |||||||
人员业绩情况 | |||||||
年份 | 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 | |||||
序号 | 原材料、五金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 | 备注 所应用的响应产品 |
一 | ||||||
二 | ||||||
三 | ||||||
四 | ||||||
五 | ||||||
六 | 其他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 | 响应文件的合同响应 | 偏离说明 |
【填写采购文件合同草案中合同条款的编号】 | 【填写采购文件的合同草案中该编号具体合同条款】 | 【填写供应商对该合同条款的响应】 | 【填写:优于、满足或不满足,并可进一步进行说明】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用户地址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实施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序号 | 供应商关联人姓名 | 供应商关联人职务 | 院内关联人姓名 | 院内关联人职务 | 院内关系人单位 | 供应商关联人与院内关联人关系 | 院属投资比例 | 备注说明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发生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 等情形的院内单位名称 | ||||||
企业内关联人姓名 | 企业内关联人持股或投资情况 | |||||
院内关联 职工姓名 | 院内关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 院内关联职工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 | ||||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备注 |
询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类别 | 要求提供的对应资格证明文件 |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 1.询比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询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询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询比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5.询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6.询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持原件备查)。 7.询比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询比; | 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 询比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1) |
5.8、联合体协议 | 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 联合体参与询比时提供(格式见附件2),单独参与时,无需提供。 |
5.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1项)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 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相互关系 |
【如无上述情况的供应商,可填写“无”】 | 【请填写:直接控股我方、直接管理我方、由我方直接控股或由我方直接管理】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源集成设计与封装 | 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将闸流管和同轴脉冲形成线进行集成设计及安装调试,具体要求:★1.提供同轴脉冲形成线的绕线骨架及支撑平台,骨架绝缘且重量不重于1kg。★2.制作同轴脉冲形成线与脉冲传输线的高频高压连接头:要求接头连接处脉冲耐压大于30kV,可确保15ns前沿的脉冲无损传输。★3.闸流管所需热丝电源及触发提供相应BNC接口,耐压不小于2kV。★4.单套模块需绕不少于5根脉冲形成线,每根脉冲形成线均需制作电缆接头。★5.安装调试触发模块达到前述设计指标。 | 套 | 5 |
对应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 | 评审小组人数 | 3人。 |
6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8.3(3) | 信用记录 | 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将作无效处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联合体参加询比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且处于禁止期内”。若属于,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9.3(2) | 其它无效响应情况 | 1.不满足或未响应第五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星号条款响应的认定规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6条规定执行。 2.评审小组认为询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全部推荐 |
17.1 | 确定成交方式 | 采购人将按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在所有要求盖章的响应材料上加盖公章,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
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有效期不得短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询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如有)、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2.5条规定了“超过包件预算或超过分项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或“超过包件最高限价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2.5条未规定“超过包件预算或超过分项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或“超过包件最高限价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的,此项不适用,不做审查。 |
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提供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 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 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 1.响应函由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询比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 |
对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是否投报了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和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 |
是否存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详见第五章9.3条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0816-2485139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919信箱150分箱(中物院一所)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621900 | 邮 编 | ||
开户银行 | 四川省绵阳市工行科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
开户名称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 开户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1210 0000 4000 0857 0A | 纳税人识别号 | ||
账 号 | 2308 4151 0902 4902 118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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