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最后报价附件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根据考核要求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㈠本项目的总经理对本服务单位(采购人)各项工作质量和要求全面负责,同时管理好所有物业人员的所有工作,随时组织和带领所有物业人员加班及保证采购人所有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做好采购人所有干职工的各项其它事务,对所属物业人员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㈡保安队长职责
在物业公司总经理的统一管理下,带领物业所属人员24小时服务于采购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公司和立即解决,不折不扣的带头做好采购人所有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㈢保安职责
1、在保安队长的管理带领下,分时段进行巡逻,并二十四小时在所有区域内维护秩序,管理好所车辆的摆放,十分钟时间追责到位。
2、物业区域内另设至高点巡逻哨签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如有物业公司职权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采购人,请采购人予以解决。
3、24小时保障各通道畅通。
4、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时应采购人的另行要求,乙方另行增加工作人员、保安人员、清洁人员,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如未达到乙方要求,扣除当月奖金。
㈣卫生员职责
1、为保证服务区域的卫生定质定量定责,所有卫生人员全天分三次签到,缺一次扣50元,连续三次之后,不予讲情,直接解聘。
2、全天保洁,室外分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清扫。室内分上午三次,下午三次保洁维护。从厕所死角到过道屋顶,如遇卫生不干净不彻底,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自动辞职。
3、物业区域内(绿化带)卫生无脏、乱、差,无各种果片纸屑、白色垃圾、脏物,垃圾放入采购人指定地域。
4、各种会议采购人提前通知,乙方指派专职卫生员,提前着重清扫和保洁。
5、车库和门楼及关键指定地方的特殊卫生规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组织大型清扫活动。如遇重大会议另外加班组织大型清扫卫生。
6、特殊会议检查,物业公司另外组织大型清扫活动。
7、每季度由采购人指派工作人员抽查乙方的服务质量。如遇不达标,即时扣除当季度奖金,以示惩罚。物业公司即时开始整改,全年不超过三次不达标。
8、星期六、星期天,无各种会议时,卫生员分批休息,接通知有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任务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保证卫生干净达标。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如果年度考核满意度未达到95%,则取消第二年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验收,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该类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
2、保证派驻从事本合同物业管理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承担派驻人员用工安全及用工损害的法律责任。
3、因乙方没有收本合同内物业的维修基金和维修费,甲方物业使用区域的维修材料费由甲方另行负责支付。
4、甲方的干职工办公室的办公用品、日常用品、厕所用品及所有公共区域的材料费由甲方负责提供。
5、及时支付员工工资,承担员工社会保险投缴义务,承担因拖欠员工工资或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引起的仲裁、诉讼的法律后果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6、不得将合同约定管理服务内容转让给第三方。但对物业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
7、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
8、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每个月对照考核细则对物业公司进行月考核,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物管费。低于95分的,以95分为基数,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本月应付物管费的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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