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5套房产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bj10028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昕怡010-662955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5套房产
项目名称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5套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3BJ1002892
转让方名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9255.47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09-06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马明轩 / 联系电话:1371777565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周昕怡 / 联系电话:010-66295542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37号楼3户
房产证号 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08号 目前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居住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95.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37号楼5户
房产证号 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36号 目前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居住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95.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37号楼2户
房产证号 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35号 目前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居住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95.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37号楼4户
房产证号 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07号 目前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居住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95.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36号楼3户
房产证号 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4537号 目前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居住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96.1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十四期)(准能集团[2022]168号)
批准单位名称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人民币2776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即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情况等为由撤销受让申请或退还标的房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应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间的工作日接受现场踏勘,时间安排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马明轩;联系电话:13717775651)。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不存在抵押、租赁、担保等他项权利。
2、标的房产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3、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马明轩,联系电话:13717775651。在北交所报名时须向北交所提供双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4、其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2776.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5套房产).docx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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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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