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9.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024-cwfw-067
预算金额379.00元
招标联系人冯老师022-6956045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忠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2-85287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2024-CWFW-06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379元/月/台,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1 天津市宁河 区医院电梯系统维保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 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 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 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 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 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巡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 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含修理或维修等 相关字样,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省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修理或维修等相关字样,许可子项 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等相关内容,许 可参数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维保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特种设备管理 所需相关证件; 4、供应商须提供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 意一项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 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 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yzb0329@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根 据邮件回复填写附件“文件及资料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 单截图(对公账户汇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yzb0329@163.com(邮件主题为:ZY2024-CWFW-067 的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 账日期为准;(2)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3)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售价(元):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宁基花园底商商业配套2号楼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宁基花园底商商业配套2号楼301室 七、其他 服务期:2024 年11月5日至2027年11月4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22-69560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忠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 房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22-85287899 电子邮件: zyzb032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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