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00677-001-01
二、合同名称: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00677
四、项目名称: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方式: 17741716608
供应商(乙方): 辽宁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富北路42号
联系方式: 131942024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为保障监狱狱警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监狱狱警的培训进行统一安排和指导,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开发智慧管理平台软件以及配备安装相关学员通道和人脸识别等硬件设备,紧贴培训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对学员的管理工作,形成完整的入训、培养、技能、结果等系统化档案信息。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及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2.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需部署于营口市政务云中心,并通过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实施软件的部署及使用。 3.提供对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相关软硬件的维护、故障处理,定期评估系统平台的性能,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4.提供每半年进行1次巡检服务,包括软硬件检查、网络环境检查,尽早发现其运行过程中的隐患或问题,及时处理。 5.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发现软件故障问题,24小时内排查解决;发现硬件设备故障问题,2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排查解决,因硬件设备配件损坏无法现场处理的,及时联系设备厂家进行维修或更换。 6.项目验收前提供完成的技术文档,包括功能设计方案、操作手册等。 7.中标单位需保证建设软件平台中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8.付款:软件开发完成及硬件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金额剩余的10%。 9.核心产品:警训平台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及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履约地点: 辽宁省营口监狱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段增阳、金忠泽、王浩、戴明君、周济、张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00677-001-01
二、合同名称: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00677
四、项目名称: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方式: 17741716608
供应商(乙方): 辽宁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富北路42号
联系方式: 131942024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为保障监狱狱警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监狱狱警的培训进行统一安排和指导,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开发智慧管理平台软件以及配备安装相关学员通道和人脸识别等硬件设备,紧贴培训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对学员的管理工作,形成完整的入训、培养、技能、结果等系统化档案信息。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及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2.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需部署于营口市政务云中心,并通过营口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实施软件的部署及使用。 3.提供对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相关软硬件的维护、故障处理,定期评估系统平台的性能,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4.提供每半年进行1次巡检服务,包括软硬件检查、网络环境检查,尽早发现其运行过程中的隐患或问题,及时处理。 5.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发现软件故障问题,24小时内排查解决;发现硬件设备故障问题,2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排查解决,因硬件设备配件损坏无法现场处理的,及时联系设备厂家进行维修或更换。 6.项目验收前提供完成的技术文档,包括功能设计方案、操作手册等。 7.中标单位需保证建设软件平台中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8.付款:软件开发完成及硬件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金额剩余的10%。 9.核心产品:警训平台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及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履约地点: 辽宁省营口监狱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段增阳、金忠泽、王浩、戴明君、周济、张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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