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展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才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学院决定近期开展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2020、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
(2)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高水平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举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教研、教改活动、人才培养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则上均应注明“XXX项目资助”,有项目编号的须注明,研究成果的认定时间为立项后至今;
(3)《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请按序装订成册,所在系部核对原件后加盖系部公章。
三、结题程序
1.11月3日前,个人准备结题材料,交所在系部审核;
2.11月7日前,系部审核、汇总申请人结题材料,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须所在系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同时将申请人结题材料(纸质版1份)和系部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交教学科研部(史河行政楼5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208@126.com,联系电话:0551-65370186
四、其他事项
各系部须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结题材料,按时报送材料至教学科研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项目作撤项处理、经费收回,且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人才项目:(1)此次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2)项目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4)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两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5)两次申请验收结项均未获通过;(6)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7)在项目验收结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2021年度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结项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
3.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
4.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人才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学科研部
2023年10月25日
  • 附件【附件1:2019-2021年度省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结项一览表.xlsx】已下载34次
  • 附件【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doc】已下载13次
  • 附件【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xls】已下载11次
  • 附件【附件4: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人才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已下载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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