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606-04-01-730783
预算金额1279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05 21: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6-04-01-730783、2304-440606-04-01-255864

投资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标段(包)名称

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顺德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2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如下:(1)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以下简称“项目1”);(2)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以下简称“项目2”)。

项目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众涌片区:①新建d300~d500 污水截污管道3026m;②排水单元改造工程新建d300-d400雨、污水管道5724m;③修复3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冲鹤片区:①新建d300~d800污水截污管道9785m;②排水单元改造工程新建d300-d400雨、污水管道5845m;③修复3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

项目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新建排水管网约11.693km,实施管径规模为 d200~d800,主要采用开槽明挖施工,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过涌段采用顶管施工,管材为钢管,市政路过路段采用顶管施工,管材为Ⅲ级钢筋混凝土管;②排水单元改造工程,共新建排水管网12.892km,实施管径规模为d110~d500,主要采用开槽明挖施工,主要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③管道缺陷检测修复工程:修复3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检验、包检测、包风险、包利润、包税费等,实现建设目标且投资可控),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②通过项目完工和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竣(完)工验收、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竣工图及办理工程结算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③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管道检测、排水许可、用地等工作;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⑤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按审计意见整改;⑥施工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⑦施工期间所需的各类专项方案(含规划方案)的编制以及各类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和安全评估(咨询)工作。

工期(交货期)

1)项目1: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2月 。

2)项目2: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2月。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27975339.82元(包含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329406.02元、②暂列金额287298.09元,①和②合共6616704.11 元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不参与投标下浮),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90 %。其中:

1)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  67706749.80 元(包含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433246.64 元,②暂列金额 151998.19 元,①和②合共 3585244.83 元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不参与投标下浮),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 90 %。  

2)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 60268590.02 元(包含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896159.38 元,②暂列金额 135299.90 元,①和②合共 3031459.28 元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不参与投标下浮),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9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有最新的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一方。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分工内容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分别各自独立承接项目1或项目2的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交叉承担项目1或项目2的部分施工任务。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确认。投标文件需签字(电子签章)、盖章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电子签章)、盖章。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工作内容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的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为履行施工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并由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即可。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在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和②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备案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在佛山市(区)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且所需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合同造价4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约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工程合同对应的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承担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排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管网工程除外);②以片区污水管网系统进水浓度提升为建设(考核)目标的污水管网系统提质增效项目;③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工程;④排水单元整治/改造工程;⑤管网箱涵渠箱整治工程。⑥管网修复工程。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7.1 项目1、项目2共需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兼任本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本项目其他岗位。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4.7.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并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7.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月至 2023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6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8.1 项目1、项目2共需配备1名项目总技术负责人,且不能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岗位。

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4.8.2 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4 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4.8.5 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6 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要求

4.9.1 项目1、项目2各须分别配备1名施工项目经理,且项目1、项目2的施工项目经理相互不能兼任,项目1、项目2施工项目经理分别不能兼任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或本项目其他岗位。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9.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并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9.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

4.9.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年 12 月)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9.6 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10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10.1 项目1、项目2须分别配备2名的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且不能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10.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10.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10.4 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11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员的要求

4.11.1 项目1、项目2须分别配备1名的施工员,施工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且不能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

对拟派施工员的资格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满足项目报建报监条件的施工员,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11.2 拟派施工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11.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11.4 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12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2.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2.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2.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2.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 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2.7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4.6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且所需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合同造价4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约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工程合同对应的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承担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排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管网工程除外);②以片区污水管网系统进水浓度提升为建设(考核)目标的污水管网系统提质增效项目;③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工程;④排水单元整治/改造工程;⑤管网箱涵渠箱整治工程。⑥管网修复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5日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693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6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时间

2024126930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3楼

招标人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320101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719067638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005

2、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接收异议单位)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223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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