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总规修编
政府采购编号
LYCG-202109060094
采购代理编号
HNDR-ZC-2021-12
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外业调查,编制完成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及动植物综合科考报告,经县级征求意见或评审后,报送湖南省林业局评审,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后定稿。
报价
大写: 柒拾柒万玖仟捌佰 元人民币整
小写:779800元人民币整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及动植物综合科考报告等其他材料。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归纳阐述规划背景、目的、依据、主要内容等。
(2)总论:详细阐述规划编制的目的、保护价值等。
(3)自然保护区概况:分析保护区位置与范围、历史沿革、自然环境、社区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等情况。
(4)保护现状及评价:评价保护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
(5)基本思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
(6)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功能分区布局、管理设施布局、防火设施布局、可研、宣教、旅游设施布局等。
(7)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宣传教育工程、社区共管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等。
(8)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规划管理机构及能力建设等内容。
(9)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针对规划内容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10)保障措施:政策、法规保障,资金保障,组织及人才保障,管理保障。
2.规划图集
包括位置示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分布图、珍稀动植物分布图、功能区划图、总体规划图(2021-2030年)、生态旅游规划图(2021-2030年)、林地权属图等。
3.规划附表
包括社区情况统计表、管理局人员现状统计表、基础设施现状统计表、野生动植物物种统计表、土地资源及利用结构现状表、功能区划表、主要建设项目规划表、建设投资估算与安排表等。
4.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科学考察报告
植物物种调查: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等,动物物种调查:动物物种调查: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哺乳类等,调查动、植物种类、种群数量、分布、生境、生长状况等
1、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约向乙方提供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性负责,承担因提供资料有误所带来工作成果质量问题的责任。
(2)若变更咨询项目内容、或更改规模、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等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增加工作量时,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加支付咨询费用,按实际增加计算。同时乙方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予以顺延。
(3)按约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与本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以及完成其他需甲方配合的相关工作。
(4)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明显不合理之处。
(5)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咨询费。
(6)若要求乙方比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资料时,如果乙方提前交付工作成果,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修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
(8)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目的外的其他用途。且该约定对甲方长期有效,不受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2、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料,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咨询费。
(2)甲方未按约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乙方有权要求相应顺延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及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
(4)对所提交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对成果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
(6)对成果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1、甲方未按约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若甲方不能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2、如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后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予以修改和完善。若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3、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任一方因故需解除本合同,需提前 1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解除。若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已支付的咨询费乙方不予退还,并应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若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咨询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费用支付。且,还需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其他损失。若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咨询费,若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1、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应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若不提交证明或提交的证明不足以被认定存在不可抗力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之外)后即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记录的会议纪要及签订的有关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