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3.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
预算金额53.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城建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2-230853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2日 17: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城建大学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预算金额¥53.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王宗楠,李严
项目联系电话022-23772818
采购单位天津城建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3085328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772818
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项目概况
      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4-A-018
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交通仿真软件等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3.5万元
最高限价:53.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5 28.5 应用软件(分散) 微观交通仿真软件等,详见项目需求书(附件)。
第2包 13 13 应用软件(分散) 金融科技创新实训系统等,详见项目需求书(附件)。
第3包 12 12 应用软件(分散) 城市交通大数据分析平台等,详见项目需求书(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到货后,安装调试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包: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30日内完成部署及调试。第三包: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30日内完成部署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3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投标人须由投标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到我公司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jinguangdagp@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22-23772818);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共计3包,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人,兼投不兼中。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308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22-2377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王宗楠,李严
  电 话:022-2377281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A-018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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