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于海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文杰022-8418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以 《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3634.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
(一)大沽南路立交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9450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7356延米。
(二)海津大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8303.4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3934延米。
(三)志成桥
维修内容为对东西向主线栏杆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000平方米,面漆约3066平方米。
(四)北新桥
维修内容为拆除原有中间栏杆约1118延米,更换为铁艺栏杆,中央分隔带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约1923平方米。
(五)北营门立交桥
维修内容为除锈油饰桥梁栏杆,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2600平方米,面漆约4760平方米,对桥梁主线约11995.2平方米破损混凝土地袱进行修补和防腐处理。
(六)南珠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1862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1960延米。
(七)大沽桥
维修内容为对全桥栏杆进行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169平方米,面漆约2338平方米。对全桥梁体钢结构侧面、桥梁底面及桥拱进行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2300平方米,面漆约4600平方米。
(八)北安桥
维修内容为桥体侧面及桥底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922平方米,面漆面积约6914平方米。
(九)进步桥
维修内容为全桥栏杆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712.5平方米,面漆约750平方米。桥梁上部桁架、地袱、梁体侧面整体除锈油饰,梁底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7405.48平方米,面漆面积约7475.4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约2300平方米。
(十)国泰桥
维修内容为梁体钢结构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5700平方米,面漆面积约19000平方米。
(十一)东风桥
维修内容为桥梁栏杆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500平方米,面漆面积约3000平方米。
(十二)民权门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5007.74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对桥梁栏杆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325平方米,面漆面积约6624平方米。
(十三)芥云桥
维修内容为对桥梁中央分隔带栏杆和外侧栏杆根部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375平方米,面漆面积约2750平方米。对约701.1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
(十四)金钟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347.5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五)徐庄子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387.6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六)泰兴路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网片约394.5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七)华龙道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295.2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八)登州路天桥
维修内容为全桥钢结构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880平方米,面漆约220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包括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300171 邮 编: 300171
联 系 人: 于海生 联 系 人: 郝文杰、吕玥
电 话: 022-24306249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 022-24306249 传 真: 022-8418600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c@tjbd66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41150100100274018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于海生,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24215196,传真:24215196。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 年 6 月 1 日
本招标项目 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以 《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3634.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
(一)大沽南路立交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9450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7356延米。
(二)海津大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8303.4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3934延米。
(三)志成桥
维修内容为对东西向主线栏杆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000平方米,面漆约3066平方米。
(四)北新桥
维修内容为拆除原有中间栏杆约1118延米,更换为铁艺栏杆,中央分隔带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约1923平方米。
(五)北营门立交桥
维修内容为除锈油饰桥梁栏杆,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2600平方米,面漆约4760平方米,对桥梁主线约11995.2平方米破损混凝土地袱进行修补和防腐处理。
(六)南珠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1862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在原基础上更换铁艺栏杆约1960延米。
(七)大沽桥
维修内容为对全桥栏杆进行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169平方米,面漆约2338平方米。对全桥梁体钢结构侧面、桥梁底面及桥拱进行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2300平方米,面漆约4600平方米。
(八)北安桥
维修内容为桥体侧面及桥底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922平方米,面漆面积约6914平方米。
(九)进步桥
维修内容为全桥栏杆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712.5平方米,面漆约750平方米。桥梁上部桁架、地袱、梁体侧面整体除锈油饰,梁底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7405.48平方米,面漆面积约7475.4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约2300平方米。
(十)国泰桥
维修内容为梁体钢结构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5700平方米,面漆面积约19000平方米。
(十一)东风桥
维修内容为桥梁栏杆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500平方米,面漆面积约3000平方米。
(十二)民权门桥
维修内容为对约5007.74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对桥梁栏杆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325平方米,面漆面积约6624平方米。
(十三)芥云桥
维修内容为对桥梁中央分隔带栏杆和外侧栏杆根部局部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1375平方米,面漆面积约2750平方米。对约701.1平方米破损地袱修补及防腐处理。
(十四)金钟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347.5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五)徐庄子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387.6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六)泰兴路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网片约394.5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七)华龙道天桥
维修内容为更换栏杆(不锈钢钢管)约295.2延米,钢结构油漆涂装维修底漆约100平方米,面漆约100平方米。
(十八)登州路天桥
维修内容为全桥钢结构除锈油饰,包括底漆及中间漆约880平方米,面漆约220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包括大沽南路立交、海津大桥等18座桥梁安全设施维修工程的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300171 邮 编: 300171
联 系 人: 于海生 联 系 人: 郝文杰、吕玥
电 话: 022-24306249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 022-24306249 传 真: 022-8418600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c@tjbd66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41150100100274018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于海生,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24215196,传真:24215196。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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