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传染病医院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四平传染病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122203004127126292
法定代表人:张玉海
行业类别:专科医院
生产地址: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190号
联系方式:13644356663
生产经营:急诊科,内科,中医科,皮肤科,传染科,检验科,实验室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病床数212、员工总数206、医务人员数162、平均日住院人数7、
平均日门诊就诊人数55
二、排污信息
1、无组织废气
厂区无组织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甲烷、氯、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恶臭区加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预曝气法)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院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作运行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各个大型医疗设备。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1 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无组织废气
厂区无组织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甲烷、氯、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恶臭区加盖等措施
(2)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预曝气法)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根据吉林省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调整后的地点,原正龙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调整前的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同时作废)的评价结论,同意四平市传染病综合楼移地建设。2004年12月20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