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4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3012021000641
预算金额1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先生0817-37851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12 15:09

一、项目编号
511301202100064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林森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29栋1单元4层40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41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服务范围:服务要求:3.技术服务要求 3.1 手术室服务内容及要求 3.1.1 维护保养范围 3.1.1.1 手术室系统强电、室内照明、装饰、自控系统、风冷模块空调主机日常保养维护。 3.1.1.2 净化区域内手推门、电动门及情报面板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维修备件的更换,手术室的照明灯具损坏的更换。 3.1.1.3 空气净化机组、新风机组、卡式盘管及自控系统的维护保养。 3.1.1.4 净化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 3.1.1.5 手术室区域的洁净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温湿度、噪音、照度等的检测,确保能通过具有检测资质机构随时随机检测。 3.1.1.6 其他为保障空气净化系统正常运行所采取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需更换的相关配件。 3.1.2 各手术室要求 3.1.2.1 Ⅰ级手术室是指:洁净度100级,≥0.5μm的尘粒数>350粒/m3(0.35粒/L)到≤3500粒/m3(3.5粒/L);≥于5μm的尘粒数为0。 3.1.2.2 Ⅲ级手术室是指:洁净度10000级,≥0.5μm的尘粒数>35000粒/m3(35粒/L)到≤350000粒/m3(350粒/L);≥5μm的尘粒数>300粒/m3(0.3粒/L)到≤3000粒/m3(3粒/L)。 3.1.2.3 根据GB-50333-2013的标准,层流手术室的温湿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Ⅰ级手术室:21摄氏度~25摄氏度,湿度30%-60%。 B.Ⅲ级手术室:21摄氏度~25摄氏度,湿度30%~60%。 3.1.2.4 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委派维修经验丰富的1~3名维保人员在医院对洁净空调系统的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等,保证净化空调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温度及湿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保证换气次数满足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5 季检: 3.1.2.5.1 机组及箱门、壁板密封性检查,发现漏风异常,及时处理。 3.1.2.5.2 冷、热水盘管检查保养。 3.1.2.5.3 检查轴承有无磨损及润换油泄漏、轴承锁定螺栓及其它螺栓的松紧度。 3.1.2.5.4 检查机组皮带松动情况及张力、电机绝缘是否达标。 3.1.2.5.5 强弱电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动力电线分电箱螺丝松紧、开关闭合漏电按钮试验。 3.1.2.5.6 电动门气密性检查。 3.1.2.6 洁净区各级用房洁净度的测定,提供书面报告。 3.1.2.6.1 半年检: 3.1.2.6.2 风管风速测定,发现异常及时调节阀门;房间压差测定,保证合理的压差梯度。 3.1.2.6.3 供水管水过滤器检查、清洗电磁阀检查、清洗。 3.1.2.6.4 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对全院洁净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 3.1.2.6.5 供应商对所有操作均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并接受医院管理人员的检查。 3.1.2.6.6 半年或年度大型维护保养时应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实施,降低对医院工作的影响。 3.1.2.7 质量要求: 3.1.2.7.1 维护管理:所有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1.2.7.2 维护设备:维保服务单位需配置以下系统维护、检测的必要工具仪器并取得相关机构合格年检报告。 ▲3.1.2.7.2.1 维护设备(尘埃粒子计数器):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2.2 维护设备(温湿度压差测试仪(数字压力计部分)):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2.3 维护设备(声级仪):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2.4 维护设备(风速仪):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2.5 维护设备(温湿度压差测试仪(温湿度部分)):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2.6 维护设备(照度计):需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 3.1.2.7.3服务时间:本次维保服务期三年;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科俊(组长)、廖毅、李王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8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共三家,三家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林森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141万元 ,请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联系电话:0817-3785188。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 3、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817-378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严先生
电话: 0817-37851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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