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修复提升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尚宇杰18049216951
招标代理机构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元帅
标书截止时间
2025/01/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2/14
公告正文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HNY-2024-021/LHZBSG2024189-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鼓风机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 (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 (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修复提升EPC总承包工程 (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 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 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在本单位 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 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项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环保工
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本单位任职;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 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违法、重大经济诉讼等情况,无重 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2)没有在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未列入陕西鼓风机(集 团)有限公司失信交易黑名单或暂停交易; (3)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或施工单位应为本 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需响应本项目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6日17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发送至招标代 理项目负责人邮箱1932571762@qq.com (邮件标题以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为格式,邮件中 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完成招标文件购买,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费缴纳:户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南大街支行,账号:2920 8367 4310 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 时 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与北二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凌辉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与北二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凌辉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发送等所需时间,逾期发送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33号 联系人:尚宇杰 电 话:180492169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路与北二环十字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联系人: 吴元帅、黄沛、陈新鹏 电 话: 029-81010100-32/18292852700 电子邮件: 19325717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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