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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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第九中学的委托,对兰州市第九中学高一年级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编号:ZFCG-HLFS2024035;
二、总预算金额:学生:单价3600元/人次,人数:约400人
老师:单价2800元/人次(以实际研学实践人数为准)
三、磋商内容:
高一年级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1项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3517室。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记时间)
4.磋商文件报名结束次日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给报名登记合格的供应商。
5.其他要求: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磋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第九中学;
3.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兰州市第九中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告期限:磋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兰州市第九中学
联系人:李林虎
电话:0931 -285018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3517室
联系人:李玉
联系电话:18793166266
甘肃虹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