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1招商人信息
技术咨询人:张泽 电话:13998399145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901 邮箱:706823790@QQ.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沈铁物资”三号楼
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招商项目
(一)立项情况:沈阳铁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媒体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A01:沈阳站地道灯箱媒体,招商底价90万元/年(1.电费由中商人承担,由中商人向铁路供电部门提前购买电费,插卡使用。2.本次招商项目分别为沈阳站地下通道东端地铁入口处墙壁灯箱2块、沈阳站地下通道东端两侧墙壁灯箱10块、沈阳站地下通道西端两侧墙壁上层灯箱8块、沈阳站地道东侧12根方柱包柱灯箱48块,由于本次招商媒体中《沈阳站地下通道东侧地铁入口处2块墙壁灯箱媒体合同》将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因此在本次招商底价不变的情况下,东侧地铁入口处2块墙壁灯箱媒体按照本次招商媒体权重比在2022年3月31日前暂时不予计费,待2022年4月1日起恢复计时计费,并与本次招商媒体同时履约结束,详见权重表),媒体使用期限3年。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必须到现场对媒体进行确认,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无偿发布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以及铁路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和正面宣传内容(具体以上级或局客运部门要求为准)。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商务、技术等条款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严格执行本立项描述表的预算数量,如超过预算数量,重新组织竞商立项。经与主管业务部沟通,本项目系我公司独家经营项目,主管业务部对本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竞商底价:A01竞商底价90万元/年(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1.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按年度付款。
中商人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清第一次广告费。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中商价格的年标的额10%收取,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需由中商人账户汇入至沈阳铁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以“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如中商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到付款期前20日内付清下一期款项。中商人不按期付款,在付款截至到期后,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逾期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如中商人逾期支付达30日,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偿中商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A01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本项目签约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招商人不接受非即期的承兑汇票。
二、公开竞商依据
《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三、公开竞商项目概述
本项目:沈阳铁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媒体
招商情况及条件(1个包件)
包件号 |
媒体位置 |
媒体形式 |
数量 |
规格 |
招商底价(万元/年) |
发布期 |
方式 |
A01 |
沈阳站地道灯箱媒体 |
墙壁灯箱、包柱灯箱 |
68块 |
详见权重表 |
90万元/年 |
3年 |
竞价 |
四、公开招商方式选择
采用网上竞价模式,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1.自由报价时长为15分钟,自由报价时间结束后自动进入延时报价阶段一次,该段时间内若无竞价人更高报价,该笔报价将自动结束。
2.每个包件进入延时报价时,每次延时2分钟,延时报价总时长为20分钟。
3.如只有一家报名时,也可直接开标,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人。
4.招商底价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包件,每次步长0.1万元;招商底价高于10万元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包件,每次步长1万元,招商底价高于50万元的包件,每次步长2万元。
五、广告发布重要要求、资格条件
(一)广告发布重要要求
1.广告发布内容不得有损铁路形象,且不能出现交通运输业竞争对手的营销宣传内容。
2.所有广告内容经招商人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刊。
3.固定在广告围挡、公铁桥媒体、房屋建筑物媒体及广告灯箱内的写真喷绘画布须平整无皱褶,保证画面整洁无破损。
(二)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无被法院认定构成违约、故意侵权等违法失信行为。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保证金缴纳
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A01:90000元。于竞商前两个工作日12:00前汇缴至下方账户内,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招商编号,保证金必须由竞标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02209249050332
竞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商人未按照竞商文件要求及中商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二十日内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
中商人的资格文件和竞商人竞商文件等资料有虚假情况的。
中商人存在其他不正当行为的。
七、竞商议程安排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8:00时起至2021年12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审核通过既代表报名成功。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竞商人可登录“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7.2本项目招商文件工本费(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款,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
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报名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标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不接受个人汇款。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1002209249050332
7.3竞标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6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
024620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