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金额
1806.8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1900-04-01-351160
预算金额1806.87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先生0769-28680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6-27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900-04-01-351160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027001001
招标编号:QXAQXC12400487
投资项目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清溪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投资金额:180687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长安一路,终点位于长安路,道路全长约337米,标准红线宽18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招标内容: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2、交通工程(含标线、标志牌等),3、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等),4、电气工程(含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5、结构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挡墙工程等),6、照明工程(含送配电装置系统、单臂钢杆灯杆及基础、照明手孔井、电力电缆、迁移路灯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8739457.62元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5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4)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清溪
工期(交货期):231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738177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洋杞坑东路18号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8680090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7318915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6-27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900-04-01-351160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027001001
招标编号:QXAQXC12400487
投资项目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清溪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投资金额:180687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长安一路,终点位于长安路,道路全长约337米,标准红线宽18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招标内容:清溪镇长安二路道路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等),2、交通工程(含标线、标志牌等),3、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等),4、电气工程(含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5、结构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挡墙工程等),6、照明工程(含送配电装置系统、单臂钢杆灯杆及基础、照明手孔井、电力电缆、迁移路灯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8739457.62元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5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4)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清溪
工期(交货期):231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738177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洋杞坑东路18号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8680090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7318915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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