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智能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智能化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崇华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北、舜华路以西。
规 模: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建筑面积约125515.2㎡。
磋商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包含A#、H#楼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等各个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验收、完成缺陷处理、移交物业、后期服务及质量保修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时间控制、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 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磋商会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之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njz1507@163.com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进行信息填报: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符合本公告3.3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磋商会,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供应商如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方式,须在邮箱写信栏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雪
电 话:0531-88889707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智能化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崇华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北、舜华路以西。
规 模: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A#、H#楼建筑面积约125515.2㎡。
磋商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包含A#、H#楼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等各个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验收、完成缺陷处理、移交物业、后期服务及质量保修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时间控制、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 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磋商会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之间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njz1507@163.com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进行信息填报: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符合本公告3.3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磋商会,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不满足要求视为不符合条件。
(5)供应商如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方式,须在邮箱写信栏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雪
电 话:0531-88889707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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