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120.00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td-xb-2024-57
预算金额120.00元
招标公司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翰书025-86891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 集中采购(二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SHTD-XB-2024-5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共分为 1 个 标包,项目公司名称具体内容如下: 标的:氢氧化钠; 项目地址:秦皇岛; 采购预估 量:12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二次):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5 09:00到2024-11-11 18:00
获取方式: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章)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8 14:00
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8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会议室1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000652)旗下100%控股 企业,负责泰达股份环保产业配套服务资源整合和集中采购。根据经营需要,委托江苏德通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项 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购 2.2项目编号:SHTD-XB-2024-57 代理编号:DT-24108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需求 及说明”);
2.4.计划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2天内送货至项目公司现场,具体以通知要求为准。
2.5.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项目公司名称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包 标的 项目地址 采购预估量(吨) 备注
1 / 氢氧化钠 秦皇岛 120
注:上表所列年度耗量仅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人项目公司不承 诺最低使用量,也不接受任何基于采购用量的价格调整。
2.6.采购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采购采购范围为华北区域(青龙项目)2024-2025年度氢氧化钠(液碱)集中采 购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卸货至指定仓库/特定储存容器、堆放等,并提供相应的技 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 或销售的企业(销售商递交响应文件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书且授权委托期限能够 覆盖服务期限),营业执照有效(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3.1.2供应商具有能满足采购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3.1.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销售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及危化品运输,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若委托第三方时,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第三方在有效期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有限期须涵盖服务 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 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财务其他强 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供应商提供资料并自行承诺);
3.2.2供应商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供应商 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
明。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二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具有1个氢氧化钠供货业绩,并提供对 应合同的不少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 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多 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应清晰完整无遮掩);
3.4 信誉要求
近三年递交响应文件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 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3.5安全、环保及质量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供应商提供资料并自行承 诺);
3.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
3.6.1列入泰达控股及其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履约评价评为不 合格供应商在限制期内的;
3.6.2前期采购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串标、提供或发布虚假信息或资 料、中标/成交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3.7.3以上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与供应商主体一致;
3.7.4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供应商提 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供应商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的 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3.7.5采购人有权组织对供应商实施考察,如在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经现场实地核查后 发现成交候选人不满足采购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 绩等情况与其响应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4、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4.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11月5日,采购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 11日 4.2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
5.3响应文件接收人:龚翰书
6、响应文件开启有关信息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1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会议室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9层
邮编:210000
联系人:龚翰书
电话:025-86891275
传真:/
电子邮件:1139084651@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嘉陵江东街18号1幢9层
联 系 人: 龚翰书
电 话: 025-86891275
电 子 邮 件: 11390846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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