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 -- 原松鹤地块改造小微产业园提升工程 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投资【 2022 】 200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10#车间建筑面积12038m2,地上建筑面积11827.7m2,地下建筑面积210.3m2,占地面积3870.2m2。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9.95米,消防建筑高度为18.80米。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海县兴海北路166号。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室外附属、暖通、消防等工程 (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6237062 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4. 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09: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环球中心29楼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574-6525834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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