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工程11#住宅楼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法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9
公告正文
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工程11#住宅楼桩基施工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6

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工程11#住宅楼桩基施工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工程11#住宅楼桩基施工。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等。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 月 9 日16时前送达投标书。证件及证明先预审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

六、投标保证金:8000元,标书送达时同时交至公司财务部。不中标7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行: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账号:9130113200442050006125

行号:402466700054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凭进账单换取收款收据

七、评标原则:见标书具体规定。

八、联系方式: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三路8号

联系人:郭法明 电话:13792297041、4325305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

2021年8月6日

招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工程11#住宅楼桩基施工。

2、项目地点:邹平县黄山三路8号。

3、工程内容:11#楼共计249棵桩,用C20砼灌柱(CFG桩),有效桩长12.7米(包括基坑范围内有效桩长)、桩径0.4米、桩位数量及检测要求详见布桩图纸(具体以桩基图纸为准)。负责全部桩基施工、材料检验、测桩、测桩配合,直至获取合格批复文件等。

二、工程投标封顶价:42万元整(无税价)。

三、付款办法:

阶段性工程结束,经甲方、乙方对施工质量及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付款:

1、打桩结束,付工程款的40%,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按月报批)。

2、工程竣工经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正式桩基检验报告、主要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桩基资料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

3、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住宅楼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种资料齐全备案后付清。

4、如设计变更调整,经设计、监理、甲方认可签字,据实结算。工程款不付现金,一律由乙方开具正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银行承兑或银行汇兑结算。

四、技术要求:

1、施工中接受甲方、监理方、总包方的监督。

2、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件提供优质的桩基工程技术成果。桩基工程要求按建设方图纸设计、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承载能力及其它技术资料进行,因施工原因达不到设计要求由乙方全部负责。

3、桩长、桩径、桩位数量及施工要求详见布桩图纸。乙方负责全部踏勘、放线、桩位偏差测量、桩位偏差报告、因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施工垃圾清运、资料收集、测量、隐蔽工程、桩基施工、材料检验、测桩、配重配合、直至获取合格批复文件等工程所需一切工作(不包括开槽、截桩头)。

4、乙方按要求将桩基技术资料整理后交由甲方、监理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由总包方纳入竣工验收资料。

5、甲方负责清除地表垃圾、原建筑物隐蔽基础。设备进场前按规范要求将上级主管部门定位线确认并引出,重新测量标高,经甲方、监理方与图纸数据校验无误后方可施工。

6、工期:达到施工条件之日起25日内打桩结束,每拖延一天赔偿损失1000元。28天养护期满,开槽后10日内出具合格的中间检验报告,每拖延一天赔偿损失1000元。若不合格按违约处理。

7、水电源由甲方协调从东方华城小区接入,费用缴纳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

8、自行整修现场道路,甲方负责开挖一个坡道。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排水畅通,周围环境设施完好,损坏的恢复原状。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与周边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9、施工产生的垃圾全部及时清运到邹平县城管部门指定地点。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清运不及时每立方米罚款500元。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抛、撒、溢、漏,污染道路及城市环境。必须对工程环境、市容卫生负责,承担全部的费用及处罚。

10、不得转让(转包)给他人。

11、同时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五、乙方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若因提供虚假证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投标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全权代表。

3、乙方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

4、施工资料必须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与总包方签署备案合同,工程款与甲方结算。

5、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整。

六、违约责任:

1、施工桩位偏差大于设计允许偏差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工程工期因丙方自身原因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延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

1、如发现问题,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2执行甲方ISO14001标准,加强对粉尘、机械排放的烟气、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控制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注意消防安全,加强防火意识。工程开工后,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安全保卫管理条例》,凡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经济和社会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6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在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作业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作业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与合同同步有效。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停工作业。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安全权利、义务

(一)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凡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负担全部费用。

(三)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乙方必须将作业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意外事故告知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作业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五)作业过程中乙方如需使用水电等资源时,乙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六)乙方在每次组织作业前必须对在作业中可能产生意外而波及的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悬挂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进入,必要时采取防护性措施或做封闭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七)乙方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域,分散作业时,乙方必须在各分散作业区内至少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和安全监督。乙方在作业期间要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下班时间后严禁滞留在甲方单位内。

(八)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九)不允许乙方对工程进行转包。

(十)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管理局。

第五条:违约处罚

(一)乙方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视为违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因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三)乙方安装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对工程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对乙方进行工程总额的30%-50%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