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滨江绿道(二期)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城滨江绿道(二期) 已由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昆行审投复〔2023〕28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城区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为 昆山市城区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城滨江绿道(二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昆山高新区、开发区,昆太路南侧、爱河小区东侧 ;
2.2工程规模: 东樾河桥主桥:主跨跨径(单跨)65m,总面积约 731.1m2。南侧引桥面积约 474.45m2。北侧引桥面积约 1980.01m2。东侧平桥: 共3 跨单跨最大跨径25m,总面积约 248.6m2。沥青道路恢复面积约1400m2,人行道恢复面积约500m2,绿化恢复面积约600m2。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01G | 环城滨江绿道(二期) | 环城滨江绿道(二期)(钢结构桥梁、道路恢复、绿化等) | 4200 | 300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市政公用)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大于等于50米的桥梁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公开招标项目单跨以中标通知书单跨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上未体现单跨,则以合同单跨为准,若合同中也未体现,则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单跨为准;非招标项目单跨以施工合同单跨为准,若合同中也未体现,则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单跨为准。如上述证明资料未提及单跨施工内容,必须提供含单跨施工内容的施工图或提供经当地城建档案馆确认的与原件一致的竣工图纸复印件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良好 。
3.6信誉要求: 良好 。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 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08-21 09:00:00 至 2023-08-31 10:00:00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31 10:00:0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8.4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昆山市城区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2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安平 | 联系人: | 王志华 |
电话: | 0512-57363217 | 电话: | 0512-5738799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