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4000003
二、项目名称:雁江区2023年区级河流、水库水质检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2号楼4层 | 45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雁江区2023年区级河流、水库水质检测服务 | 雁江区2023年区级河流、水库水质检测服务 | 1、监测项目:本次所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容,其他未列明的监测项目在采购服务周期内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或相关本部门要求进行监测。 2、依据采购人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3、监测报告为电子档(WORD格式)1份,纸质文档2份(监测报告格式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供应商应按约定期限出具监测报告,并将监测报告电子文档和正式报告扫描件提前报送采购人,保证采购人数据的正常上报。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或排放标准限值,并有评价结论。如遇政策性监测项目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4、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及其他与本次水质监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开展监测采样和水质样品分析工作。(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成交供应商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应为国家、行业或者等效的现行有效标准方法并取得资质认定。 5、工作方式:每次监测工作开展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监测方案,对于监测采样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监测所需的人员、车辆、器材、设备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充分准备。 | 合同约定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 45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田兵(采购人代表) 、 代琴 、 王彦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920959。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栋8楼
联系方式: 028-2692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 028-2637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28-26370655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