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中心基地建设项目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屋面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本次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三)建设规模: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主要包含子项有
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46664.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286.17平方米。建设科技创新中心10021.78平方米,实验楼8036.15平方米,样品加工间及配套用房1752.57平方米,门房100平方米,玻璃温室6000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水池365.0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处理池447.13平方米,根系观测场设备用房543.25平方米,蒸腾蒸发试验设备间20.25平方米,配套建设观测场站、大门、围墙等。
包件1:包括科技创新中心、实验楼和样品加工间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
(四)本次招标计划工期:2024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30日(暂定)。
(五)招标范围: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科技创新中心、实验楼和样品加工间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
(六)工程量及标段划分:
主要工程量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1个包件进行 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 施工招标,每个包件评出 3 家中标候选人。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表
序号 | 标段(包件)划分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备注 |
1 | 包件1 | 科技创新中心、实验楼和样品加工间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交建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cp.iccec.cn/)注册准入,并登记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方可参与投标。
(四)每个投标人最多对 1 个标段(包件)投标,但仅允许中 1 个标。信誉评价为中交集团或中交三公局AA级的优秀分包商可参与同类专业多个标段(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2 个标。
(五)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已列入中国交建、中交三公局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2月30日前在分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cma.iccec.cn)进行网员注册,待招标人审批通过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分包管理系统。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4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管理系统”,对应拟投标段包件报名(先在平台上点击“我要报名”,对应包件选择“参与”,参与成功后),再通过招标人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二)招标文件每包件 500元,图纸每套 0 元,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4年1月4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本公告第九款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三)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月14日上午 10 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管理系统”,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逾期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十二款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4 年1月4日 1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本公告第九款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在“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cma.iccec.cn。
八、确认
请于 2024 年1月4日 10 时 00 分前登录“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招标标书款”或“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装饰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060200203920013803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车站支行
开户行行联号:102191000206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邮 编:100102
联系人:魏运红
电 话:15287007658
电子邮箱:805329311@qq.com
项目信息如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基地建设(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项目联系人:魏运红
联系方式:15287007658
2023 年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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