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生命医疗计量能力提升项目(重招)中标公告
金额
184.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100-201806-100487-0027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洁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洁020-83371463
中标公司广东计量测试技术服务中心18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韩强
公告正文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生命医疗计量能力提升项目(重招)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生命医疗计量能力提升项目(重招)中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16日 10: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中标日期 2018年08月09日
评审专家名单 黎瑞冰、黎瑞冰、康忠平、叶蔚云、潘涛、陈炜庆
总中标金额 ¥184.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洁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371463
采购单位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3786052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的委托,于2018 0809 日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生命医疗计量能力提升项目(440100-201806-100487-0027)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6-100487-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生命医疗计量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5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计量测试技术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韩强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松柏东街30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显示行业用可调积分球式标准亮度源等

ULSR-V08F-NMNN

1

¥262,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1,846,800.00

??

七、评审日期:2018-08-09评审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黎瑞冰成员: 黎瑞冰、康忠平、叶蔚云、潘涛、陈炜庆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收费金额:¥24,314.8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标的名称/数量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100%

35%

50%

15%

焦度计/2台、太阳模拟器光谱匹配测试仪/1台、显示行业用可调积分球式标准亮度源/1台、屈光度局部变化测试装置/1台、综合验光设备检测仪/1台、鼻梁变形测试仪/1台、镜架疲劳试验机/1台、太阳能模拟器均匀度和稳定度测试系统/1套

广东计量测试技术服务中心

34.75

44.50

14.50

93.75

1

广州维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00

36.60

7.50

79.10

2

广州市燊阳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34.70

37.50

5.50

77.70

3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汪莹 联系电话:020-3786056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洁 联系电话:020-833714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19号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20-83371463
传真:020-83332502 邮编:51003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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