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旅客餐饮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316150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 |||||||||||||||||||||
(五)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在不正常航班及特殊情况下为旅客提供餐饮及食品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根据国航要求,在不正常航班及特殊情况下为旅客提供餐饮及食品服务,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卫生。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本项目涉及不正常航班及特殊情况下餐饮及食品服务(浦东航站、虹桥航站)的采购工作,包括餐食、食品(点心、饮料)的配送。具体服务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1.在航班延误时,向旅客发放餐饮代金券,旅客凭代金券向供应商兑换餐饮服务。 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延误餐食、食品(点心、饮料)送至国航指定地点。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具备提供餐饮服务的一切必要的资质,严格依照当地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符合卫生条件、食品安全的餐食。 验收标准:供应商提供的餐食品质和服务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餐食质量,接受检查,并根据国航要求及时调整餐食品质,符合合同要求。 建议合同期限:3年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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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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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王艺君 | |||||||||||||||||||||
联系人电话:02122351448 | |||||||||||||||||||||
联系人电子邮箱:1594649030@qq.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9日,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并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进入本项目报名通道,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三)报名提示:1、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2、项目联系人邮箱仅作联系使用,不做报名依据。3、经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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