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10006200159707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二次采购)
1.2采购编号:CG2100062001597074
1.3采购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一)针对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律服务需要,本项目包括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协助公司法律工作,为公司提供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满足采购方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采购人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本框架采购的成交方,并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供采购人使用。
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人不承诺所有成交人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人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人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80%(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采购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2采购范围:
1.成交人向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公司法律工作。本项目为常年法律顾问框架服务,包括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两部分,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驻场法律服务、法律意见书、日常法律咨询(含参加会议研讨服务)、法律知识培训服务等,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资信调查及报告、应诉案件代理、法律专题研究报告等。
(1)法律顾问服务,包括:①驻场法律服务:提供1位执业律师,每周工作日五天全天驻场法律服务(国家节假日调休同步调整);②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意见):每年不超过45份,超出部分费用按单价另行结算;③日常法律咨询及参加会议研讨服务:不限次数,计入常年法律顾问固定费用;④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每年不超过5次,超出部分费用另计。
(2)专项法律服务,包括:①资信调查及报告:按需求下订单,按单价定期结算;②应诉案件代理:按需求下订单,按单价定期结算;③法律专题研究报告:按需求下订单,按单价定期结算。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工期 |
1 | CG2100062001597074001 |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 | CG2100062001597074001001 | 1 |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39.79 | 详见报价表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注: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1 | 由中标人向广东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框架服务,包括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两部分,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驻场法律服务、法律意见书、日常法律咨询(含参加会议研讨服务)、法律培训服务等,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资信调查及报告、应诉案件代理、法律专题研究报告等。 |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三、谈判对象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报告。如2022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0-2022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2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
1 | 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包括实习律师)和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
2 | 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报价人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报价人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报价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报价文件。
如经查实报价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07月10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5日09时00分00秒,登陆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在系统下载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4.1完成供应商登记: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数字证书办理:如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安排
5.1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10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5.3采购文件澄清安排:
5.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在2023-07-15 12:00:00前提出。
5.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
5.4谈判安排:
5.4.1谈判形式:本项目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报价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被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在谈判当天需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具备纸质文件盖单位公章及扫描文件上传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的条件。
5.4.2谈判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00秒,具体以采购工作组电话通知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七、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7.5报价人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85737147;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csg.cn。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 洪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义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