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责令改正通知书(茂南财采购〔2024〕1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茂南财采购〔2024〕17号
责令改正通知书
名称: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9020734612035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金城路168号
经查,你单位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详细评审中,要求“提供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涉及企业年限”;在“茂南区第一批创强镇学校教学平台和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中,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通过SPCA评估5级及以上认证。SPCA评估等级,涉及企业注册资本、人员数量”,上述要求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茂南区云禧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茂南区第一批创强镇学校教学平台和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中要求质保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质保期为3年,存在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变相设置质量保证金情形。因此,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点第三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文件、茂南区第一批创强镇学校教学平台和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茂南实验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文件、茂南区云禧学校功能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文件、茂南区第一批创强镇学校教学平台和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为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令你中心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联系人:江振灏
联系电话:0668-2275719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南路西4号
茂名市茂南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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