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灯塔市2022-2023年度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招标公告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081-00084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采购文件要求 | 参数 服务需求 |
★植保无人机飞防 | ★一、统防统治药剂及无人机施药。 1、容积:≥20L 2、作业载荷:≥20KG 3、喷洒系统-喷嘴数量:≥4个 4、雾化粒径:XR11001VS:130 - 250 μm 5、最大飞行速度:7m/s 6、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 7、工作环境温度:-10℃至40 ℃ 8、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 km;SRRC / CE / MIC / KCC:3 km 9、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0、使用条件:飞行器飞行相对高度高于1.5m且速度小于7m/s 11、安全距离:3m 12、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前后方避障。 13、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1.5~2m 14、人员资质:无人机飞手需具有相关资质。 15、作业飞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防治药液中规范添加飞防专用助剂,供应商须提供(迈飞植物油助剂)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名录内的产品和使用药剂应选用2022年辽宁省农药减量增效重点推广产品,且适合飞防药剂。(提供相关符合性证明材料) ★二、水稻病虫害防控药剂(一)核心示范区防控药剂及面积:1、氯虫苯甲酰胺(单剂),要求总有效成分含量≧200克/升,毒性:微毒,剂型:悬浮剂,用量10ml/亩。2、三环唑(单剂),要求总有效成分含量≧75%,毒性:低毒,剂型:可湿性粉剂,用量20g/亩。3、肟菌.戊唑醇,要求肟菌脂含量≧25%,戊唑醇含量≧50%,毒性:低毒,剂型:水分散粒剂,用量15g/亩。防控面积21800亩。(二)非核心示范区防控药剂及面积:1、氯虫苯甲酰胺(单剂),要求总有效成分含量≧200克/升,毒性:微毒,剂型:悬浮剂,用量10ml/亩。2、三环唑(单剂),要求总有效成分含量≧75%,毒性:低毒,剂型:可湿性粉剂,用量20g/亩。面积12200亩。农药要求:使用药剂须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检验报告和技术指导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用量施用,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三、须具备快速反应能力。 在采购方通知服务方24小时内,须安排足量飞机和有效药剂到达防治现场,并开展服务。 |
★ | 防治面积:3.4万亩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无 002包:无 003包: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及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腾讯视频会议邀请码:供应商在线观看相关活动,腾讯视频会议号:51990097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 址: 灯塔市兆麟西路79号
联系方式: 0419-351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新苑小区西侧5-7网点
联系方式: 0419-5650999
邮箱地址: 517008621@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峻菊
电 话: 183419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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