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大路村和铙钹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大路村和铙钹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2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贾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大路村和铙钹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贾汪区江庄镇大路村、铙钹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积3.0710 hm2,土壤培肥地块15个,培肥面积16.1562hm2,新建DN500机井4眼,新建涵洞13座;新建3m宽砼路1.302km等工程建设内容,造价约31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有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第1、4、5、6、7、9、10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3)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围标串标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7)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农田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县级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金额为准;
注:农田水利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12)投标文件中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 12 位数字),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word 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word 文档中填写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开户银行名称、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行号;至邮箱jwqjyzx@163.com 自行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8929598 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60220188000154681-0001603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无息)。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02日至2024年1月0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02日至2024年1月08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0/login/oauth2login4DQ XUZHOU?regioncode=DQ XUZHOU”)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 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建造师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联系人联系。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2 %的保证金,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
6、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建造师及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实行全程实名制考勤。
7、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九、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人民政府
十、监管单位: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分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815307074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307室
联系人:曹工 电话:18252426168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