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26]fzhtzb[gk]2020001
预算金额3002.4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林彩娥0591-88885656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柘荣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6]FZHTZB[GK]2020001柘荣县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市场化运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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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3 国内 10008064.31 30024192.93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30024192.93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零贰万肆仟壹佰玖拾贰元玖角叁分(¥30024192.9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完成项目交接,人员设备全部到位并进场开始服务,服务期限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柳城东路108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范围: 1、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1040741平方米 ①一级道路面积263905平方米 ②二级道路面积84156平方米 ③三级道路面积503672平方米 ④进城大道等道路面积189008平方米 2、垃圾清运 (1)柘荣县北区垃圾转运站(柘荣县医院对面小区内)垃圾的清运、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清洗。 (2)柘荣县东区垃圾转运站(柘荣县文昌南路11号)垃圾的清运、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清洗。 (3)柘荣县东狮山青云宫垃圾清运。 3、公园的管理(总面积120404㎡) (1)仙屿公园一、二、三期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公园内杂草的清除。 (2)天福公园的清扫保洁和公园内杂草的清除。 (3)三小前公园的清扫保洁和公园内杂草的清除。 4、公厕的管理(4座) (1)仙屿公厕(屿北路边)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2)溪坪桥头公厕(河滨北路溪坪桥头)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3)仙屿公园三期公厕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4)三小前面公厕的日常清洗和公厕内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环境卫生作业项目的作业服务,以及发生突发事件如台风、道路污染等的及时清理和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各种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其中: (1)道路清扫保洁:道路(含人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机械、人工清扫保洁、洒水、清洗、垃圾收集清运;人行道内绿化带(树穴)的保洁;果皮箱、垃圾桶的的清掏与清洗;交通防护栏的清洗;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 (2)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公共场所内路面的清扫保洁、清洗,绿地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清洗,桌、椅、凳等的清擦。 (3)公园的清扫保洁:公园区域内道路路面的清扫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清洗,桌、椅、凳等的清擦,绿地内杂草的清除。 (4)垃圾的清运:转运站内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及转运站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5)公厕的管理:公厕内卫生的清洁,设施的管理维护等。 2、作业服务质量及考核要求 (1)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采购人根据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标准、地方相关标准以及结合采购单位要求制定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中标企业必须在作业中执行。 (2)考评实施办法 采购人根据国家、省、地方发布的相关考评实施办法以及结合采购单位要求制定柘荣县环境卫生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柘荣县环卫道路保洁服务考评评分标准》),采用考评的方式对中标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作业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付给保洁经费。 (3)考核标准 指采购方按照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和社会监督等,对中标企业进行作业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柘荣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以考核结果作为对作业企业履行合同的评价、奖罚依据。 3、作业承包费用支付方式: (1)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采购人根据经合同双方确认的上月考核绩效发放等级情况,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服务标准、考评实施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注:中标人履约的前一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不扣作业经费。一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付款。 (2)发放等级: 考核得分(分) 发放比例 95(含)以上 全额拨付 90(含)—95 考核得分每比9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1% 85(含)—90 考核得分每比90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2% 85以下 考核得分每比85分少1分,扣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扣足当月实际作业经费的30%为止 对全年连续三个月评议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 或年平均得分达不到90分的企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予以无条件地清退。 (3)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补贴、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清扫保洁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劳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风险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机械设备采购及作业费、车辆燃料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企业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 润等一切费用。 (4)对全年连续三个月评议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5)中标人前一个月的作业经费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情况处罚后于次月25号前核付中标人,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 4、设备要求 (1)我公司中标后配备以下车辆及设备用于本项目道路保洁服务:洗扫车(洗扫车总质量10055kg1辆、洗扫车总质量15800kg1辆)2辆,清洗车(总质量15800kg)3辆,挂桶式垃圾压缩车或垃圾压缩车(总质量18000kg)3辆,自装卸式垃圾车(总质量3495kg)2辆用于转运站,小型新能源电动挂桶收集车6辆(车辆统一款式、统一标识),电动巡回保洁车10辆,路面养护车5辆,大件物品收集车1辆(总质量3000kg),多功能抑尘车1辆(总质量25000kg),按招标要求我司提供以上要求车辆设备已使用年限未超过3年。 (2)我公司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其作业和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到位率不低于我公司投标文件安排配备数量的70%;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其作业和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按照招投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到位。逾期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的,采购人将享有充分的理由,可有权单方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与投标人终止合同等维权行为。 (3)根据电动宁德的政策,当柘荣县电动汽车基础条件成熟后,我公司将无条件响应电动宁德的要求,更换电动汽车。 5、人员要求 根据行业作业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并综合项目的特点和功能所需等,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共约需配备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基数145人(项目经理1人,管理人员2人,驾驶员8,清扫保洁人员134人)。 我公司编制相应的项目作业服务技术方案(包括作业方案、设备方案和人员方案),我公司人员配备不低于该基数;当人员配备低于该基数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我公司保证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标书规定相关标准,保证不降低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严格落实《劳动法》,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清扫保洁人员经费,原则上都要安排用于工人劳动待遇和保障。 2、为了保证保洁作业人员的稳定性,我公司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工作人员优先招聘原环卫的人员。 3、我公司及时将办理员工相关保险凭证及劳动合同报给采购人及劳动监管部门,采购方予以审核后全额给付。 4、我公司已在福建省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签订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采购人和我公司签订的项目承包框架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承包协议(草案)保持一致,其中价格、作业面积、作业标准、主要设备选型等不与我公司的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差别。 5、项目承包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我公司注册地为柘荣县以外,我公司在柘荣县设立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与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保持一致),并以项目公司名义与招标人正式签订承包补充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我公司在进场后3个月提供智慧环卫管理软件平台,投入本项目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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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4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5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6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7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8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9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0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1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2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3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4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5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6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7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8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19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0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1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2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3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4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5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6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7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8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29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0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1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2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3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4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5 2.77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36 3.05 根据《柘荣县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实施办法、考评评分标准、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完成工作后,按月支付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缴交年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肆佰零叁元贰角贰分(¥500403.22)。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的形式(非现金)缴交年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当年出现履约保证金被扣减,年底前应当补足至年合同总金额5%的次年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3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由甲方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柘荣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柳城东路108号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8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林彩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3-8352582
联系方法:0591-888856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账号: 账号: 12254000000090042

签订地点:宁德市柘荣县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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